1、甲方与乙方合股建立一公司,甲方提供厂房和设备,占51%的股份,乙方出资金技术人员及其其它一切投资,占49%股份。 2、目前两人约定的是:公司全部由乙方来经营,人员技术销售等工作,且自负盈亏,甲方不管任何事情,而且不参加分红,但当公司销售额达到3000万以上后,可以从中提取1%的提成。 请问以上合作方式双方合同如何签定,是否符合法律要求?
股份制企业年终利润的分配中、奖金与股份分红各占的比例是多少?
股份制企业年终利润的分配、奖金与股份分红各占的比例是多少?是不是应该以股份分红为主?而我公司分红比例只占利润总额的38.6%,奖金却占了利润总额的61.4%,这合适吗?
股份制企业年终利润的分配、奖金与股份分红各占的比例是多少?是不是应该以股份分红为主?而我公司分红比例只占利润总额的38.6%,奖金却占了利润总额的61.4%,奖金比例过高完全体现了管理者的意志和少数人的愿望,却侵害了大多数股东的权益,这合适吗?董事会五位成员其股份占总股本23%,分得的奖金及红利却占利润总额的48%
现在由4个人出资组成公司,法人为其中一人。法人在其他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将企业抵押贷款,现在银行追查此事,请问我们小股东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我们如何办
本人所在的企业是一个股份制民营企业 去年9月1300万注资 本人占有百分之九的股份 今年公司法人代表向把注册资金减少为500万 要求本人让出部分股份 本人在企业任职 但由于个人问题想辞职,同时想撤股,公司一年来经营良好 保持盈利 请问本人改如何要求公司分红,如分红不当是否可以提起诉讼?
王律师您好!本人是李沧区人,村里要旧城改造,在这之前,进行股份制分红。我是08年毕业考录当上公办教师,但户口还在村里,现在村里进行股份制,村里说公办教师相当于公务员,所以不给于股份,我想咨询一下,这符合法律规定吗?谢谢
我和一个朋友共同出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经营两年业绩持续不错,但是另一股东不愿意分红,还提出国家有规定:一年最多只能分利润的30%,是真的吗?由于合作不是很愉快。我想一次性全部分完红,将股份转让,该怎么保障我的权益
我们是一个县级市的市政工程公司,自改制以后企业效益非常好,但是从来不分红,每到年底时候,公司会用各种名义给个别人发钱,但是我们这些大多数的小股东从来就没分过红,我们改制8年了,我们都不知道这个问题该什么部门管?我们小股东怎么要回我们的权利?
我的劳动合同中有如下条款: 甲方承诺,根据公司效益,乙方可在农历年前参与公司妈咪宝贝项目的团队利润分配,妈咪宝贝团队提取年度项目利润的20%作为年终分红,分配给团队成员,乙方将获妈咪宝贝项目的团队利润根据各成员的贡献协商确定。 第十条 甲方项目如获得第三方投资,则乙方年终分红自动转为股份,乙方股份比例由
因我于06年与别人合伙开办公司,投了两股,到现在分红的时候因为少我太多钱我想起诉,然后现阶段瞒着其他股东调取公司账目等材料,(我经过公司原来的网管从公司邮件中截取了财务的一些相关邮件)我想请问如果起诉,怎样的关于利润的材料才是有效的,然后我现在弄这些东西是违法行为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