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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制分红问题

股份制分红问题 1、甲方与乙方合股建立一公司,甲方提供厂房和设备,占51%的股份,乙方出资金技术人员及其其它一切投资,占49%股份。
2、目前两人约定的是:公司全部由乙方来经营,人员技术销售等工作,且自负盈亏,甲方不管任何事情,而且不参加分红,但当公司销售额达到3000万以上后,可以从中提取1%的提成。
请问以上合作方式双方合同如何签定,是否符合法律要求?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yzh800……(安徽-合肥)
提问时间:2011-03-23 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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