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现在花了3万转了一个店面,但是合同只签了一年。而且签合同的只是个代理房东,而且是隔壁门面的老板。只有他的身份证,并没有委托书等相关证件,当时我要求见房东,他说房东在外地,就是含糊其词,我就签了。日期是从2011年3月18日执行的。我还有没有权利要求对方签约3年或是5年才是对自己的保障。他的这种行为是否是隐瞒事实一达到目的。如果他不多签几年我可不可以要求退我的所有钱?
我今天7月转让一个门面给别人,现在8月份,别人说那边要拆迁了,叫我退还转让费,说我们签订的转让合同是无效的,请问有这说法吗?
最近有一门面要装让出其承租权利,也就是通常说的门面转让 门面产权属于地区国税局所有,该门面转让多次,可是国税只和第一任承租者签订了合同,不和后来租赁门面的商家签订租赁协议,最初合同中还规定了门面不能转让和转租,可是多个商家都进行了转让,国税局并没有阻止。 请问,这样的门面如果我转过来,如被国税局收回
我转让一个门面,对方拿出他签订的合同原件。我拿到合同原件受法律保护吗 就是我转让过来的门面,我收到的合同以前门面主人签订的合同。
我是个体工商户,98年在一学校从别人手上接了个门面经营学生用品,给了别人转让费,并与门面所有人签定了合同。但现在门面所有人却不允许转让,不想做只能退出。我觉得这很不合理,假如我不想做了,门面的装修、品牌都带不走,货也很难处理完,这对我个人是很大的损失。 另外,我想问一下,如果门面到期了,房东突然不和我
我欲租赁一间门面,门面是由他人从开发商手中租得,且合同中说明不得随意转让他人或转租,如特殊情况可以协商,请问如果我想支付一部分转让费用给现在的门面所有人,变成我与开发商之间的租赁关系,如果我以后不想在租此门面,会不会无法转租给他人? 补充:我的电话是15156520854
我一门面转让给别人做 交了定金 800 剩余的7200 我们签定了合同 规定是9月26日以前结清余下的尾款,并且协议过期每天按照50元的标准赔偿。可是这个人把门面又转让给别人 获得1万 我的7200他没有给我 我想问下律师 他这算不算是敲诈?我能否要回那7200元 和他转让的 1万 我们签定合同 用的是一代身份证 都在有限期内。
我想接手一间门面房卖服装,是在大学校园内的,但不知道关于门面房转让的手续都有什么,在办理的时候还应该注意哪些问题?现在转让人不是原房东,怎么签转让协议?都跟谁签协议?要不要跟原房东签协议?
我租的门面房三年快到期了,合同是这样签的:合同期三年,每月房租1200元,三年内房租不得改变,在房租不变的情况下可以转租转让。 可是现在房东说不给转让,就算在合同期内给我转让,下面一家接到房子再转也不会给转,这样谁还敢来转让我这个店子呢?我怎么办才能顺利的转让我这个店子?请高手帮忙,谢谢! 这个房子
前两天我在民众里花40000转让费接手了一个门面,但是她当时隐瞒了民众的门面1月3号之前要全部拆迁整顿 重新规划分配门面 一来要停业很久 二来还不知道分到怎样的门面 就算分到了还得自己出钱装修 她故意隐瞒事实 侵犯知情权我现在想拿回我的钱 法律上支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