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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门面被二次转让的问题

门面被二次转让的问题 我一门面转让给别人做 交了定金 800 剩余的7200 我们签定了合同 规定是9月26日以前结清余下的尾款,并且协议过期每天按照50元的标准赔偿。可是这个人把门面又转让给别人 获得1万  我的7200他没有给我  我想问下律师 他这算不算是敲诈?我能否要回那7200元 和他转让的 1万  我们签定合同 用的是一代身份证 都在有限期内。
如果我能要回来  要如何去要呢?那他转让所得的1万 是否也可以让他退出来呢?还有每天的50元协议赔偿金额是否可以合法要求赔偿我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myda(云南-文山)
提问时间:2010-11-05 09:4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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