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前购房,首付26万,其它手续费约3万。婚后还贷19万5千,全部由我一方还贷,女方没有还贷。若法院判离婚我将支付女方多少钱。 2.房产增值算是共同财产吗?这种情况下我是否该支付女方增值部分吗?房产增值多少由谁来决定? 3.女方公积金约2万元,如果起诉的话可以冻结女方公积金账户吗?
我跟他结婚不到5年,期间他提过离婚,考虑到孩子我没有同意,在生活上一再忍让他,他却越来越强势,又提出还说房子是婚后自己出钱买的,我一分拿不到,再说结婚满九年才能平分,家产,请问是这样吗?我好无助,我该怎么办,孩子多可怜呀!
男:51岁,女51岁 因感情破裂女方提出离婚,男方患脑血栓,但日常生活可以自理。男女双方都有退休金。现有资产50平米住房,十三万元存款,另有34万元按揭贷款房尚未还清赠与女儿房产证持女儿姓名。感情破裂原因;男方长期怀疑女方有出轨嫌疑长期女方争吵漫骂女方但并无事实根据和证据,女方因受不了长期精神折磨提出离婚。
专家你好, 我跟我丈夫结婚十年 一直以来他挣的钱自己存着 我挣的钱用来日常支出跟孩子上学什么的费用 去年我丈夫自己买了一套房子 房产证写的是他自己的名字 现在他拒绝给我新房子的钥匙 我想问 如果我们离婚后 我能分到这个房子吗 谢谢
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的认定?
1993年11月3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中的“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如何认定? 1、婚姻存
婚姻存续在1962-1994年,是否可以引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
夫妻婚姻存续在1962至1994年,是否可以引用1993年11月3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中的“婚后由双方共同
男方同女方在女方家进行结婚仪式并入赘女方家当上门女婿,女方家有母亲和小弟小妹在读书,家里经济来源于农作物果树,男方和女方母亲是主要的劳力,当时结婚时女方母亲和长辈有口头承诺男方可以得到所有财产一半,现在因性格不合离婚男方是否可以请求想法院得到相应财产?谢谢
您好,请问男方婚前贷款购房,婚后我支付了2万5千元用于还房贷,日常我也承担家庭的花销。现在我们准备离婚,房子能否作为双方共同财产?如果有,标准是什么?谢谢
结婚登记后的第四天以个人名字交了三千元福利房的购房款,有我个人交款收据,其实也是再婚前个人工资的积蓄,四天之中不可能创造出三千元夫妻共同财产,这个能不能向法院争取为婚前我个人财产呢?
我姐现在想和姐夫离婚,是因为姐夫有婚外情,我驵姐现在有一房子,但房子还在还贷款,还有一台车,另外结婚后姐夫开了一家公司而且公司是和别人合伙开的,姐夫占51%的股份,我姐一直因带小孩子在家没做事,公司法人代表也是姐夫,现在如果分财产,请问我姐会得到多少?如果要小孩子,小孩子抚养问题呢?
婚后夫妻双方有写协议,结婚后购买的房产20%首付为双方共同支付,装修及贷款归女方支付,以后房屋的所有权归女方,请问离婚时在对方反悔的情况下这份协议书能否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