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套房产,在99年被他人从我母亲手中买走,而且他们在房管局没经过我签字就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当年我17岁,已参加工作)。我直到去年房子要拆迁才知道房产已被过户给了他人,后来了解到买房人至今还有一半钱没付。请问这种情况下他们的交易合法吗?我是否可以去告对方欺诈?还有我可以告房管局吗?
在我想以行政不作为起诉房管局,虽然房管局认为我母亲当年有权出售我的房产,但在我没有认可的情况下我也有权收回房产。请问这个说法说得通么?关于诉讼时效我有3 个事实:
一,交易双方都没有书面或语言告知我卖房的事
二,这房子在母亲卖之前就已经空置,一直到现在没人居住。
三,从买家提供的购房协议上显示买方还有一半房款没付,而在这15年里,我们从未去追究这个事
还有一点,对方提供的交易协议和房管局的交易合同有明显差别:房管局合同里的交易金额是X千,买房人提供的交易协议上是X万。请问这两份合同哪个有效?
我两年前协议离婚,协议上明确写着女儿归我监护和抚养,我女儿今年17岁,离婚后我独自又买了一套房子,房证写的是我和女儿的名字,现在我想把这套房子出售,孩子同意。难道还需要我前夫的同意吗?我买房子的时候可和没他一点儿关系。请您给我指点一下。
父母以未成年人子女的名字购买了一套房产但未办房产证;现 父母要出售;子女有权不同意吗;并如何办理出售手续
父母单位房改房,父亲去世,房产是母亲名字,母有权直接出售吗?不需要办继承吧?
父母单位房改房,父亲去世,房产是母亲名字,母有权直接出售吗?不需要办继承吧? 房产证只有母亲一个人的名字,由于此房是父母单位(父母在同一单位)的房改房,那么是否属于夫妻(父母)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定义的呢?母亲可否不用办理相关继承而直接出售此房呢?但有的中介公司说要办理继承,为什么呢?
房产属于被拆迁范围一直空置,所有人是我父亲及我们2兄弟的名字,但已过世的母亲生前没经过家人同意把房产证转卖给了他人,当时我17岁在外打工,而且至今房款还有一半未付清。现在我们已经告对方和我母亲签的交易合同无效,法官在庭审后认为母亲有权代售我们的房产,原因是当时我们未成年,加上交易时间过去久远属于默认有
九几年的土木房,属于拆迁范围,一直闲置 所有人: 我们两兄弟,我父亲是共有人。 卖房人: 我母亲(已过世) 买房人: 周XX(已过世)→该房产已过继其子 买卖时间:99年 当时卖房时我17岁在外打工,对母亲卖房一事并不知情。父亲曾经受过工伤,卧床几年,也没有参与过卖房的事。父亲是在去年要办拆迁合同时才
九几年的土木房,属于拆迁范围,一直闲置 所有人: 我们两兄弟 共有人:我父亲 卖房人: 我母亲(已过世) 买房人: 周XX(已过世)→该房产已过继其子 买卖时间:99年 当时卖房时我17岁在外打工,对母亲卖房一事并不知情。父亲曾经受过工伤,卧床几年,也没有参与过卖房的事。父亲是在去年要办拆迁合同时才发现土地证
你好:请问房产权是父亲的名、母亲去世了(急病)父亲有权把房产
你好:请问房产权是父亲的名、母亲去世了(急病)父亲有权把房产自行处理吗?谢谢
父母的共同房产,母亲先过世,父亲重找一个配偶,父亲是否有权在
父母的共同房产,母亲先过世,父亲重找一个配偶,父亲是否有权在孑女的不知情下私自把后找的配偶名字加在房产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