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初,福建人老江通过朋友小赖得知小游与北京某歌舞团人员熟悉,请求游某帮忙介绍认识其歌舞团,以邀请北京的歌舞团到福建演出。在小游的介绍下,老江与北京歌舞团的人认识,并于6月30日签定合同。老江于7月底报案称:小游介绍的歌舞团是假的,并且小游于签合同前几天向老江要了150万元骗称要送给歌舞团的领导,对自己实施了诈骗。公安于7月底对小游实施了刑拘,于9月初实施了批捕。
后经公安取证,确实有其歌舞团存在,歌舞团的人是真的,也证实有参加过合同签署,可是没收过送礼的150万钱。我想请问:老江于6月20日从银行取了150万,而小游刚好于6月20日存了150万,还使用了和老江同样的包装钱,可是公安提审时小游无法清楚提供资金来源。又不承认收了老江的钱。小游辩解说,因为存钱的前两天给一个朋友打电话,告诉自己有150万钱,请求陪自己去存,老江刚好在自己家,可能被老江听到,才去银行取出同样的钱,骗说给自己150万。公安通过陪小游存钱的人取证,小游存钱前两天确实有给自己打电话说明有150万钱要存。
我想问:如果没有别的证据,司法部门可以凭:
1、老江6月20日有从银行取出150万,小游同天有到银行存150万。
2、小游存钱时装钱的包和老江取钱时装钱的包一样。
3、小游一直不承认有收老江的钱,又无法清楚说明资金来源,她说的资金来源有一部分公安取证是真的,有一部分提供的项目又体现没赚钱,还有无法提供近期有从银行取钱的凭证。
刑事案件如果没有直接证据,当事人又不承认。可以由此推理认定小游有收老江150万钱吗?
作为一个中介人,介绍的项目是真的。如果上诉可以认定小游有收钱,(给钱的用途是老江一个提供的)而又一直不承认收钱,那么可以把此案定性为诈骗吗?
再问:如果介绍的项目是真的,小游被认定收了老江的钱,是否会因为一直不承认有收钱,而认定是诈骗行为——否则为什么一直不承认?
为表哥担保借款数次,每次都说“过去的全都还了”,然而,前些天才知道他一个都没还,而且他在两年的时间内,先后以各种借口找多人借款和担保借款多达数百万,现在债主逼门,顾忌债主要账,在他人未跑情况下,已经替他还了一部分,但剩余部分实在无能为力,在他人没跑的情况下能否告他诈骗。告他之后剩余债务是否还要还?
我和女方是农村相亲结婚,年龄不到结婚年龄,但是依农村一切习俗和礼仪结婚。但她结婚后拒绝圆房,在结完婚后住了几天就借口外出打工一直没有回家,只在过会时看了一下,拿了我父母给的钱就离开了,之后怎么叫都不回来。一年后的今天,她放谣言说离婚,却说不出任何理由和借口。她是否已构成婚姻诈骗?她导致我家损失七八万
我和女方是农村相亲结婚,年龄不到结婚年龄,但是依农村一切习俗和礼仪结婚。但她结婚后拒绝圆房,在结完婚后住了几天就借口外出打工一直没有回家,只在过会时看了一下,拿了我父母给的钱就离开了,之后怎么叫都不回来。一年后的今天,她放谣言说离婚,却说不出任何理由和借口。她是否已构成婚姻诈骗?她导致我家损失七八万
老人去世前在一份电脑打印的声明签字画押,声明表示自己名下财产归亲生子女继承。请教,可视为遗书吗?具有法律效率吗?谢谢
您好,我在玩一个由网易公司开发的收费游戏叫《大话西游3》,他们自己有个官方的交易平台叫藏宝阁,我由于嫌麻烦(因为他们官方的交易系统需要5天的公示期物品才能出售),所以选择了线下交易,因此被游戏里的一个人通过跨行转账为诱因给骗子了我价值4000rmb的装备和守护(游戏里的玩家带的宝宝),此人通过中国银行汇款到
1、如果法院最终认定诈骗成立,那最终的罚金是归还受害人还是充公?2、诈骗罪应有原告,那在法庭上原告是否必须出庭指正?3、如果介绍的工程都成了,是否构成诈骗?4、如果公安机关由于某些不可告人的原因“愈加之罪何患无辞”怎么办?
甲起诉乙欠款100万元,起诉时办好了诉讼保全,保全在丙处的工程款100万元。丙收到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提出异议,说此款丙自作主张,未经乙许可和委托,代替乙还了乙欠的债务了,法院审查此异议后不予表态。此时,法院以乙下落不明,裁定中止执行可以吗?
2010年6月初,福建人老江通过朋友小赖得知小游与北京某歌舞团人员熟悉,请求游某帮忙介绍认识其歌舞团,以邀请北京的歌舞团到福建演出。在小游的介绍下,老江与北京歌舞团的人认识,并于6月30日签定合同。老江于7月底报案称:小游介绍的歌舞团是假的,并且小游于签合同前几天向老江要了150万元骗称要送给歌舞团的领导,对自
2010年6月初,福建人老江通过朋友小赖得知小游与北京某歌舞团人员熟悉,请求游某帮忙介绍认识其歌舞团,以邀请北京的歌舞团到福建演出。在小游的介绍下,老江与北京歌舞团的人认识,并于6月30日签定合同。老江于7月底报案称:小游介绍的歌舞团是假的,并且小游于签合同前几天向老江要了150万元骗称要送给歌舞团的领导,对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