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江苏吴江盛泽人,家中独生女,原来是农村户口,后来和父亲买户口到镇上,00年12月和我老公结婚,我老公是盛泽镇上户口,家中有一哥哥一直未婚,01年11月我生了一个儿子,户口和我在一起;至08年2月我又生了一女,在生两孩子中间的7年间我们双方街道与计生办没有任何通知让我去上环或者妇检,期间我一直在盛泽,由于生完女儿后关于女儿户口上在我这儿还是我老公那儿两家一直没谈妥,所以户口一直没上。直到09年5月份,我这儿的街道妇女主任才打电话给我妈妈,问是否是生了一个二胎,还问怎么没办准生证?我们一直不知要办证的,因为我结婚到生儿子上户口,一直没什么证的。结婚后我一直是在家带孩子,就我老公上班,工资管他自己也剩不了多少,我和孩子一直住在我父母家,生活开支是我父母贴,中间由于我母亲出两次车祸加上生完女儿后身体一直不好,10年5月的时候诊断患了腰椎间盘突出,一直躺床上,至今病情一直反复复发所以就一直没出去工作。10年人口普查的时候在计生办做了笔录,后来上了户口。11年3月18日计生办那了一张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决定书到我父母家,后拿到手一看发出日期是10年10月26日,要对我们征收17万多的抚养费,我是不是连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都没了?象我们家的情况根本拿不出那么多的钱,具体规定是征收多少?
生完二胎的时候我已经自动结扎,另外关于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还要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和不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08年江苏的“苏三条”就包含原来是农村户口后来由于买户口、上学迁出的是独生子女的一方可生二胎
我07年未婚生育了一个小孩,现在也还没有领结婚证,想给小孩上户口,计生部门说要交社会抚养费19000,我觉得太多了怀疑他们在乱收费,我是农业户口的
本人城镇户口,于1999年育有一女,后于2007年又育有一子,现均已上户口,请问社会抚养费有到哪个部门交,要交多少。
问 题: 你好,我想资询一下,我是信丰正平镇的农村户口,我老公是信丰县非农村户口,我老公当时是因读书把户口转为城镇户口的,后来出社会工作了觉得户口空挂在哪里很想迁回农村,去迁不了,有没有什么法规条律限制的?因为这样我们生了第一胎小孩已经5岁了,超生了一胎,征收社会抚养费时因一方户口是非农,征收的费用比一
非婚同居生育一子(男孩),结婚可以特批。女方生育孩子后不明去向(带着孩子),男方(有配偶情况下,与女方同居怀孕后,并与原配夫人(不能生育,已领养女儿)离婚)。 现在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准备征收社会抚养费立案?因找不到女方,缺少证据,可否立案(男方承认事实)
我们是后到一起的,他有一个女儿,现在19岁了,孩子是9岁后和他原来的爱人走的,今年他女儿考大学了,他女儿要我们从现在开始每月给她1000元抚养费,我没答应的,因为我们每月他爸爸才开1500,去了给他1000,我们不吃不喝了正好。请问法官我正常每月能拿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