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商铺门面还有一个月与租赁户合同到期,租户趁还有些时间到期,标出商铺转让,而且提出收取下一个租户高额的转让费,在合同中明确说明租户不可以转让,这合理吗?应该如何解决?
我租现商铺已2年,合同还有一年到期,当时转让时(已交转让费)。现在商铺房东说合同期满后要收回来自己做生意。请问我是否能继续租下去,若不能,我的转让费怎么办?
我在1月看中一家商铺要转让,于是根据上面的联系方式联系了甲方(甲方是承租方,乙方是房东),甲方的租凭协议是到今年的7月到期的,于是与甲方见面商谈,甲方表示房租是4万6千一年,转让费5万,押金3万。我们需要支付给甲方2月到7月5个月的房租2万元,转让费5万和押金3万(房东一家一家传下来的,房东收回房屋就退还3万押
我在1月看中一家商铺要转让,于是根据上面的联系方式联系了甲方(甲方是承租方,乙方是房东),甲方的租凭协议是到今年的7月到期的,于是与甲方见面商谈,甲方表示房租是4万6千一年,转让费5万,押金3万。我们需要支付给甲方2月到7月5个月的房租2万元,转让费5万和押金3万(房东一家一家传下来的,房东收回房屋就退还3万押
我10年12月份,从二手房东(甲)转租一个商铺,当时我通过银行转账给前一位租房者(乙)2万元(其中转让费1万5,房租5千),可是刚转让两个月,还没盈利,真正房东(丙)要涨房租,二手房东(甲)要撤。当时没有签任何合同,我现在只有一份前一位租房者(乙)与二手房东(甲)的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到11年8月份的)。可当时
我转让经营中的商铺,租房合同上没有注明转让需要告知房东,假如我要转让可以让房东在租房合同上注明“承租权等一切权利转让给我要转让的人”,然后三方在上面签字,请问这样合法吗?
商铺转让 房东要收1万元才让转让 合法吗? 商铺转让也要房东同意吗?
由于经营不善所以想把商铺转让出去,顶让方找好了,转让的事宜也谈妥当了,可是和房东一说商铺要转让出去,他就不肯了,除非要1万元才同意,这1万元就从押金里扣(押1万元的保证金),不然不行。租赁合同上面没那么说啊,租赁合同上只是说商铺转租要经房东同意才行,可是现在不是转租,是转让。房东这样合法吗?是不是转让
承租方B与房东A签定了商铺租房合同,合同到期为2012年4月,合同注明转租需经过房东A同意。后来,第三方C看中该处商铺,第三方C与承租方B经过磋商,约定:第三方C向承租方B支付十万元转让费,承租方B将商铺的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C,并承诺在2011年3月前和房东A见面并签立2012后3年的租赁合同给第三方C使用, 现在承租方B已经
我与2008年接手一家服装店,当时我是给了4.5万的转让费,合同一年一签,合同上是允许我转让的,前提是房东同意,后来整条街卖给了另一家公司,合同跟着之前的合同走,开会的时候管理这条街的经理也说过可以转让和出租,前提是提前和他说声就可以了,可是现在我要转让的时候,公司不允许了,说什么整条街都要收回,不可以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