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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转让纠纷,求解

商铺转让纠纷,求解 我在1月看中一家商铺要转让,于是根据上面的联系方式联系了甲方(甲方是承租方,乙方是房东),甲方的租凭协议是到今年的7月到期的,于是与甲方见面商谈,甲方表示房租是4万6千一年,转让费5万,押金3万。我们需要支付给甲方2月到7月5个月的房租2万元,转让费5万和押金3万(房东一家一家传下来的,房东收回房屋就退还3万押金),共计10万。当时我们觉得房租还可以就和甲方签了一个协议,先支付了2万元押金(甲方签了收据),到2月中旬支付余下8万(按照协议,2月中旬如果甲方不愿将商铺转让给我,就要赔偿双倍押金就是4万元,如果我不愿租下商铺则押金不退)。甲方曾给我看了他与房东的合同,合同的备注中写了房东有权在协议到期后涨房租,上限不超过10%,当时我咨询过甲方,甲方表示此备注是一般合同里都有的,一般房东不涨房租的。 后来知道原来甲方就商铺转让事宜并未与房东协商,要求我自己去与房东协商合同,房东声称房租现在要涨到5万一年,第二年5万4千。当时我就提出我是冲着这4万6的房租去的,与甲方签订的协议中没有写明房租是多少,我觉得这房租涨下去我吃不消的,就想不租这商铺的,请问律师,我能问甲方要回我支付的2万元押金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arsdj(上海)
提问时间:2011-02-16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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