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在职期间公司发放一女职工的工资分为由银行发放2900,老板卡发放2100元。合计5000元/月。产假期间公司发放个人工资2800元/月。回公司后向社保申请生育津贴。社保补助2200元/月。请问此笔工资金是归公司所有,还是应该发放给个人。
我想请教,关于我是参加了生育保险的,按市社保可享受170天的假期,但因工作原因,公司要求我提前回公司(我只休了120,但公司以此为由,说因公司给我发放了上班后正常工资及津贴,所以要扣除社保发放的50天的生育保险金,请问这样合理吗?)但由社保发放的生育保险金是170天的,已到我司帐上了。
我所在的单位注册地是上海,但我的办公地点是顺德,我买的是顺德社保,生育保险不是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2部分的吗?但我生完孩子后社保局给报了3000元,我问社保局这3000元包不包含生育津贴,社保局却说那是生孩子时住院、医疗等所有费用,不知道生育津贴是什么。生孩子时住院、医疗等所有费用不就是生育医疗费用吗
我是事业单位的一名在职教师,今年刚生完孩子,并休了四个月的产假,在此期间社保给我报销了手术生产费及生育津贴,学校每月的国拨工资也照常发放(低于每月的生育津贴),可是现在学校要求我返还所有的生育津贴,并强调国拨已经照常发放,是学校发的,因此不应再享受生育津贴。我想咨询一下这样是否合理?
地点:上海 事情经过:2010年生的宝宝,在上海社保中心领了生育津贴。没想到公司也发了工资。产假4个月后上班,上班近3个月,公司说要将社保津贴归还公司。 重点是公司事先并未说明此事。我还以为是福利。 现在好郁闷.感觉没有起码的尊重
原在职期间公司发放一女职工的工资分为由银行发放2900,老板卡发放2100元。合计5000元/月。产假期间公司发放个人工资2800元/月。回公司后向社保申请生育津贴。社保补助2200元/月。请问此笔工资金是归公司所有,还是应该发放给个人。
我于2005年因我老婆怀孕奉子成婚。那时她未到法定年龄,就千方百计托关系改了年龄结婚,那时未出具女方户口本,领了结婚证。到如今因要迁户口,办准生证要用到结婚证却因为结婚证年龄与户口本年龄不相符办不到,所以要去把年龄改过来,民政局却不给改,说是我们托谁的关系办的就找谁办去,要不就去女方户籍地派出所打个证明,
我爷爷是四八年入伍五三年转业,我爷爷是农村户口,现在一个月只能领到260元的民政给的老转业军人的钱,而且生病一点补贴都没有,请问这样合理吗,国家对老专业军人是否有明确的规定,他们的补贴金是多少,生病住院需要报销多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