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朋友让我帮忙办信用卡给他用,并写了借条,借条的内容是这样写的:本人某某因做生意需要向某某的信用卡借得现金人发币叁万柒仟圆整,于某年某月某日还清,其中欠款由本人及其父亲共同偿还. 借款人:某某 某年某月某日
恋爱时男方透支女方信用卡,分手时自愿写下借条,请问有法律效力吗下
恋爱时男方透支女方信用卡,分手时自愿写下借条,请问有法律效力吗下 补充:借条时间.人.都很明确.
张**于2008年6月向西**借款人民币柒万元.(另小写是后来加上去的)于11月1日前一次性完清.逾期未完.按2/100利息计算.此据为证. 签名:*** 日期:2008年 19/10 例如有错别字"完"字其实是"还"字有没影响!
我XXX欠XXX太多,赔偿XXX人民币100万元整(壹佰万元整)赔偿期限3年,如果违约。受法律约束。 凭此条永久性生效 保证人XXX 日期
协议书 当事人:何慧亚、丁录强(以下简称甲方) 当事人:何慧全(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所有房屋座落在怀化武陵路“北国之春”二栋二单元404号房,建筑面积为120.32平方米的一套住房过户到乙方名下,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由于甲方所购上述房屋资金紧张,但又贷不到款,故乙方同意以其名义向银行办理按揭贷
借条就是在电脑上打印好的那种,然后有借款人自己写上借多少钱,写上身份证号码,再欠上姓名,然后按上红手印。这样的借条有用吗?合法吗?
合同上方的甲方名字是我爸的并且是打印出来的,签字是我的名字及帮我爸代签的,并且我在我的名字上按了手印,我妈在我爸的名字上按了手印,请问这样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我们都在一个户口本上
张三附合购买政府优惠的一套经济适用房,并得到了政府的批准,但张三在房屋交款时不想要这套房了,张三的朋友李四得知后,提出以张三的名字买下这套房将来归李四本人,其所有款项由李四付清,待政府规定的这类房屋可以过户卖买时,再由张三过户到李四名下,过户产生的费用均由李四承担,在过户前房屋的保管、使用权归李四,
张三附合购买政府优惠的一套经济适用房,并得到了政府的批准,但张三在房屋交款时不想要这套房了,张三的朋友李四得知后,提出以张三的名字买下这套房将来归李四本人,其所有款项由李四付清,待政府规定的这类房屋可以过户卖买时,再由张三过户到李四名下,过户产生的费用均由李四承担,在过户前房屋的保管、使用权归李四,
今年我在镇上向A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但是后来才知道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上的名字是B的,原来A向B购买了这套房子,但是一直没有办过户手续,只是签订了协议。问题在于,房子现在还没有过户在我的名下,我现在是和A签订的买卖协议,这样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此借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还有些问题需要帮忙回复下 谢谢了.... 是否需要添加已还款金额和当天欠款金额? 还款时间不写也可以吗? 借条 *年*月*日借***(出款人)几万几千元整人民币(由某银行信用卡支付),约定*年*月*日偿还。但因一时无法全部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