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一员工,合同即将到期,该员工所在岗位因公司经营调整现已不存在,和该员工洽谈,该员工要求公司按照原福利待遇续签合同,其要求是不是合理的? 如果公司给他通知,等合同到期后合同自动解除,但是该员工说那样要求公司给予一定经济补偿。?该员工的要求合理吗? 如果公司不按照原合同福利待遇给他续签,他拒签是否
两次固定合同到期,公司要求补签劳动合同,且日期须签到上个合同前,合理吗??
麻烦给位律师,我想咨询下: 我2008年7月进入公司,合同与2014年3月9日到期,到期后公司一直没与我续签劳动合同,我也没注意哈,一直到今天存在无合同的事实劳动关系,今天公司提出让我补偿劳动合同,并把补签的日期修改到上个合同结束前。 1、我能拒绝补签吗?如果我拒绝补签,公司能不能以我拒绝补签合同为由,和我
我在劳务派遣公司签2年合同,到期后发现自己的养老保险中断了,这对我本人合理吗
我在劳务派遣公司签2年合同,到期后发现自己的养老保险中断了,这对我本人合理吗,用人单位有两个月没缴纳。
我和公司签定了一份合同,从兼职转为全职,然后两份合同都被寄往人事部
我和公司签定了一份合同,从兼职转为全职,然后两份合同都被寄往人事部。一个多月后,已经作为全职上了一个多月的班,合同也没发下来,突然通知我转全失败。前面一个月的工资已发,他们要求我把工资退回。而且说不退就从下月工资扣,我该怎么维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