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体经商,开店一年守法经营,但因去年十二月底忙于配货,大意了三袋米粉,五瓶汽水,都没超过十天保质期,工商所上我去所里随行带着存折,我想咨询一下,这是国家公务员应有的权利吗,而且开出罚款2000元,我想问一下各位律师老师,这样的问题,受这样的罚款,是国家所规定的吗,而且在同一天查出来的过期产品并不止我一家,可上交罚款的就只有我接到过通知,那么是不是就因为我是外地人,就该于本地人有区别,犯了错我愿意负担责任,而工商所根本就是只针对我,而且我这是自己大意,第一次出现这样的问题,请律师老师帮帮我,这样的处罚对于我是不是合理的,谢谢
我是开粮店的,粮店每个月都有按照法律规定缴纳工商税,最近我有进货(400袋大米),结果就有工商局的人过来罚款2000元,还不给罚单。我想知道这种罚款是否合理,这样的罚款我该怎么办啊!正常的话应该额外上多少的税啊,应该以什么形似交纳?如果经常这样的话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真的很难做生意了! 谢谢您的关注! 我
国家环境保护出台将在2010年7月1号不能摩托车欧二排放标准。我们是某摩托车名牌区域一级代理商,7月份的时候,工商所突然查封了我公司摩托车辆二十几台,和其它各领头品牌代理五家。每家数量不等,几台到几十台不等。 据了解,全中国只有我们市,并且我们区才做了查封。 工商所的意思是要罚款,但问题在于,在这个我们这
律师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我在网络上看到一家公司出售产品,但是该公司不支持货到付款,只接受汇款后发货,而我又没有时间直接去他们公司购买产品,该公司向我提供了税务登记证,商标注册编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资料,我在相关网页查询到确实于该公司提供的信息相符,请问,这种情况下我有可能被骗么?如果被骗的话
我是江苏的,我们七个人投资开办了一家有限公司,在经营期间原法定代表人(股东之一)私心太重,管理混乱,我们其他股东另行选举了法定代表人。但是公司登记时我们仅登记了两个股东,原法定代表人是其中之一,而他现在将公章和营业执照拿走,也不配合我们变更法定代表人,请问我们怎么才能到工商局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