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2008年接手一家服装店,当时我是给了4.5万的转让费,合同一年一签,合同上是允许我转让的,前提是房东同意,后来整条街卖给了另一家公司,合同跟着之前的合同走,开会的时候管理这条街的经理也说过可以转让和出租,前提是提前和他说声就可以了,可是现在我要转让的时候,公司不允许了,说什么整条街都要收回,不可以转让,可以转租,我该怎么办,难道眼睁睁的看着我的钱打水漂吗?我也不容易啊出来打工那么多年才开个店,现在遇到这样的事就任由他们这样吗说话不算数,说实话我现在死的心都有了,求求大家帮帮我看看怎么处理这件事,挽回我的损失··谢谢了··
我在签订商铺租赁协议时,但是没有见到产权证,打电话给公司,负责人说,他们派了委托人,跟委托人签订合同就行了。于是去问了旁边的几家都是和委托人签订的协议。后来签订后做了五个月的生意,因为亏损不做了,我就转让出去了,当时委托人也知晓,但是后来的转让者并没有更改协议,沿用我原来的协议,只是我和他之间签订了
今年初 在山师东路秀水街里面转到一间商铺 当时由于不太懂合同 房主说他是一手房 我们也看了下他和商场的合同 主要是不懂 我们也比较着急想开店 就给了他56000元的转让费 房子租金是1月2500 当时转的时候由于房租没到期 有20000是房租费用 剩下的36000是转让费 当时他说他是一手房 之后我们又和他签的合同 但是现在得知他
我在1月看中一家商铺要转让,于是根据上面的联系方式联系了甲方(甲方是承租方,乙方是房东),甲方的租凭协议是到今年的7月到期的,于是与甲方见面商谈,甲方表示房租是4万6千一年,转让费5万,押金3万。我们需要支付给甲方2月到7月5个月的房租2万元,转让费5万和押金3万(房东一家一家传下来的,房东收回房屋就退还3万押
我在1月看中一家商铺要转让,于是根据上面的联系方式联系了甲方(甲方是承租方,乙方是房东),甲方的租凭协议是到今年的7月到期的,于是与甲方见面商谈,甲方表示房租是4万6千一年,转让费5万,押金3万。我们需要支付给甲方2月到7月5个月的房租2万元,转让费5万和押金3万(房东一家一家传下来的,房东收回房屋就退还3万押
我10年12月份,从二手房东(甲)转租一个商铺,当时我通过银行转账给前一位租房者(乙)2万元(其中转让费1万5,房租5千),可是刚转让两个月,还没盈利,真正房东(丙)要涨房租,二手房东(甲)要撤。当时没有签任何合同,我现在只有一份前一位租房者(乙)与二手房东(甲)的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到11年8月份的)。可当时
我转让经营中的商铺,租房合同上没有注明转让需要告知房东,假如我要转让可以让房东在租房合同上注明“承租权等一切权利转让给我要转让的人”,然后三方在上面签字,请问这样合法吗?
商铺转让 房东要收1万元才让转让 合法吗? 商铺转让也要房东同意吗?
由于经营不善所以想把商铺转让出去,顶让方找好了,转让的事宜也谈妥当了,可是和房东一说商铺要转让出去,他就不肯了,除非要1万元才同意,这1万元就从押金里扣(押1万元的保证金),不然不行。租赁合同上面没那么说啊,租赁合同上只是说商铺转租要经房东同意才行,可是现在不是转租,是转让。房东这样合法吗?是不是转让
承租方B与房东A签定了商铺租房合同,合同到期为2012年4月,合同注明转租需经过房东A同意。后来,第三方C看中该处商铺,第三方C与承租方B经过磋商,约定:第三方C向承租方B支付十万元转让费,承租方B将商铺的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C,并承诺在2011年3月前和房东A见面并签立2012后3年的租赁合同给第三方C使用, 现在承租方B已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