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从原单位离职后到劳动监察部门提起申诉内容如下: 一、原单位支付本人从2008-02----2008-3两月双倍工资 事实:2007-12月入职 2008年4月1日签的合同 二、原单位支付本人从2007-12----2008-3的未缴养老、医疗补偿 事实:2007-12月入职, 2008年4月1日签的合同,期间未缴纳各项保险 三、原单位支付本人从入职到离职期
我上周已经在劳动监察大队申诉,今天他们打电话来说有争议的事情要找劳动仲裁,要我明天去监察那里撤诉,有这种说法吗?不能同时进行的?
饭店7个服务员突然罢工 要求我饭店给退还200元的服装押金和本月的12天的工资(共6000元)。我饭店以他们突然罢工,给饭店造成大量经济损失(1万元的定桌),声誉损失。拒给这些钱。现在他们搞到劳动监察大队。劳动监察大队现在要对我单位进行罚款,我饭店现在该怎么办,能够不交罚款。(最好不给他们那些工资押金)给了他们
事情这样的去年我初三毕业没事做,今年四月份的时候,在报纸上看到有家网络代练工 作室收人.我就去了应娉,进了做台湾服务器的<永恒之塔游戏看挂<外挂>人员>工资为每 月1000加200奖金,公司规定上班时间为12个小时1天两班倒,有打卡的. 昨天晚上老板把我叫进办公室说我盗卖他游戏币我被开除了<绝对没有>本来就没有的
我们向劳动局提出工头提供的工资表是伪造的证据,不是原始的记工本,劳动局说我们不管,我们只管工人工资,我们说难道工头给劳动局提供多少工资,我们就付多少?难道不去查工资表的真伪?我们已经把钱如数付给了工头,但是一部分工人没拿到工资,我们说应由工头负责,工头说自己赔了,劳动局说工头是自然人,无法承担支付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