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律师,您好!
我想咨询一个问题:
在本市有一处房产,本人户口自1994年-1999年一直在该房产内,1999年-2003年因上大学的原因迁出该房产,但2003年又迁回该房产一直至今。
该房产在2001年的时候由公房变成的产权房(售后公房),产证上是我爷爷一个人的名字,我爷爷于去年过世,我想主张我在该售后公房的产权,请问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另,在该房产内当前有户口本2个,户口若干)
谢谢姚老师!我还想请教下,代理这等诉讼费用大概多少?
我想静悄悄的主张,并让其他有条件主张产权的人过了有效期才知道我的主张,可行性有多大?
非常感谢!
主张依据是:
94售后公房的“成年同住人”?
可以么?
律师!你好! 1994年我与父母居住的房屋以我父亲的工龄买下!当时我已年满18岁,但购买时我户口不在这套房屋里,产权证上只能写我父亲的名字!我妈于09年去世,家里只有我一个女儿。我想咨询一下,现在我父亲能不能向法院主张,这套房屋产权证上加我共有! 非常感谢!盼回复!
您好!我住的是售后公房,产权人有我,妻子,女儿共3人,户口只有女儿一人,户主也是女儿.我们夫妻两人居住.女儿已成家外住.听说要动迁,我想请教您,我和妻子的户口需要迁入吗?迁入与否有差别吗?,跟动迁得到的总收益有关吗?谢谢您拨冗指教!
我是一名于1990年参加工作的邮政正式职工,租住公房11年,每月租金50元,未参加过房改(单位不执行房改政策),现所租公房被房开商征收,单位在未与我们承租人达成任何协议的情况下,把房子卖给了房开商。他们所签到的房屋买卖协议有效吗?我们可以主张什么权利?
售后公房的共用部位权属依据产权证还是房改售房前的“租赁信息卡”(房管所)?
我是上海的一处售后公房的业主。 我们的房子为解放前的新式里弄,共三层,每层一户。三层和假四层间有一屋顶晒台,从大门通过楼梯可一直通往该晒台。我于五年前购入二层。最近假四层的业主告诉我,说我家无权使用该屋顶晒台,因为他发现房改售房前的房管所的“租赁信息卡”中对晒台的“公用”记载只有楼上两家,而未包括我
2007年底,某单位与开发商签订协议,由开发商开发建设的商品房整体出售给某单位。2008年初,我与该单位职工签订协议,以该职工的身份报名购房,约定购房的一切费用由我负责,一切产权归我,该职工协助办理好一切手续。签订协议后支付了名额转让费1.5万。由于当时该建设地块是工业用地,直到2008年底才变更为商住用地,工程
按94政策购得的产权房,产权人为父亲一人,现已过世,母亲健在。现要将子女户口迁入,由于产权人过世,无法办理。现是否能按高院96意见,取得母亲及子女的共有产权
我家90年按照农场要求的标准,在自家购置的宅基地上建成抗震的平房作为住宅,现在农场新农村建设,要拆迁,请问该如何赔付我们?因为我们都下岗多年,若是不搬迁,生活还好,房子不是危房,收拾收拾也很像样。若是搬迁,花不起面积差价,也出不起毛坯房的装修费。对于这种情况有无相关政策法规?
婚前,由我和父母共同出资20万元,向亲戚朋友借款20万元,在银行按揭10万元,购买一套二手房。婚后才办理了产权证,登记的是夫妻两人的名字。结婚两年后,妻子提出离婚,并要求分割房产,请问,这套房子会怎么分配?
小产权房子现在可以过户,成为全产权,可这时离婚,请问产权如何分配。
小产权房子现在可以过户,成为全产权,可这时离婚,请问产权如何分配。是按小产权分配,还是大产权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