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有过两段婚姻:跟第一任妻子有两个儿子(大伯和二伯) 前妻死后爷爷又娶了第二任妻子也就是我奶奶并且生了4个孩子(大伯{他是哑巴} 大妈 二妈 我爸)
爷爷和奶奶很早就去世了,由于我大伯是残疾人没有经济来源,长年是由我爸爸负责照顾的,他所居住的房子也由我爸购入 房子于1998年被烧毁后也是我爸爸负责重新建造的(一切村里可作证)
大伯于1999年正月失踪,通过各种途径找寻后至今无任何消息。
2003年我们村被列入了经济开发区域的拆迁范围到了2005年 安置小区建成后,由于大伯下落不明的原因 他的那一套房子与村里进行多次交涉后终于分配到了160多平米的
拿房子所应付的款项等一切事项都由我爸负责操办的。(由于那时拿大伯那套房子时我们已没多少钱 为此还卖掉了自己的一套房子,要与现在的房价相比的话损失掉了几十万)
拿到房子后,爷爷前妻所生的两个儿子一直来闹 他们说我哑巴大伯失踪这么多年了在法律上来讲算死亡了,所以说作为遗产的话 房子他们也有份 如果要将房子卖掉的话 他们也要有份 要不然一直闹的我们不安宁
这种情况下我们该怎么办?
我再做出点补充 当时的建房用地是我爸另外购置的给哑巴大伯的 收回土地的使用权是我爸以哑巴大伯的名义收回的 那套160平米的房子也是在他名下购入的 都是哑巴大伯的户头 因为哑巴大伯的失踪房产证很难办
如果要分配遗产的话 该怎么分配
我有房产分配方面的问题需要咨询,情况是这样的: A是铁路职工,近20年前左右 ,有个老房子在村子里,当时有政策,像他这样的情况,有资格,只需加少许钱可以买一套铁路职工小区的楼房 。A和配偶B有8个子女,当时只有小儿子(子女8)未婚,因为经济方面不好,他们就决定把攒给子女8结婚的钱,加上子女8的一些积蓄,一起拿
我父母在我很小的时候离婚了,至今已经超过二十年了,哥哥随父亲,我随母亲,离婚后我再也没有见过父亲,父母之间也没有任何联系。父亲后来再婚,又生了个女儿十六岁了。哥哥十几岁就离开家在外打工(继母虐待,饭吃不饱),有时候会到我们这里来住一段时间。 三年前父亲得了胃癌,手术后于上个月又复发,去年还摔瘸了
我和公司签了一年的合同,还没有到期(10月底到期),但是现在想辞职,可是公司不批(已经提前一个月申请),我该怎么办? 望能回复,谢谢!
我们家五口人,爷爷奶奶爸爸妈妈我,我们生活了七年,爸妈是出了名的孝顺,但今年爷爷去世了,留下了一小笔钱。奶奶留下给我家抚养,但现在奶奶得了脑梗塞,不能动弹,我爸妈为他端屎端尿,喂饭吃药。是周围人都十分称赞的。但我大爷从来没有来照顾我奶奶,一直在外省和他儿子生活,从未来看过一次,他的儿子是一家大型企业
有3个后代,但是后来被一个后代霸占,现在打官司,我的疑问是法律是不是保护那个霸占的人,因为我听律师说法律保护穷人,他就那一个房子,法院不可能赶走他而卖了分钱给3个人的,除非他在其他地方还有房子,那这官司不是没用了?现在休庭大家商议,但是没结果,如果硬判会怎么样?
我奶奶过世了,她住的房子是老式的石库门房子(承租房,不能买卖的那种)。里面加上我奶奶原来有4个户口,我全家3人加上我奶奶。问一下?这房子算是遗产吗?规定要和我大伯伯他们分吗
90年代,农村的信贷员取消资格 在做信贷员其间,私人在没有经过信用社的情况下 私自做了借贷处理,遇到的问题是: 存款方每天都在催款,天天在家里要钱;而贷出去的款子根本就收不回来... 请问: 这种情况触犯哪些法律? 如何处理? 存款方要到法院起诉,应如何应对 问题补充: 涉案金额有4万元 当时的操作员已过逝,请问配偶
我是一个黑龙江五市冲河镇旭日村的村民,在大连地区务公今年二十一年,第二次土地调整时我没在家, 我的承包地一直我侄女婿代种今年二十一年,我从来没和他要过一分钱,我的承包地能否归还给我?按照土地法他应该归还给我,请给予答复
本人祖辈有一笔财产在解放前在美国抵押为美元债券,现有该美元债券的正本文件,但祖辈没有留下任何遗嘱有关此债券的继承情况,现在如何操作能够对换回抵押的美元债券,请回邮件,多谢!
请问,丈夫是做生意的 ,急病去世,丈夫父母向妻子索要丈夫留下的遗产应分割的部分,现在知道的还有夫妻共同财产一点设备和一台车,妻子说没钱,也不愿意出卖车和设备,,请问1,如何途径查询妻子在银行的个人账户,2,如何在妻子不同意的情况下卖掉车河设备来分割丈夫留下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