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有三个儿子和两个女儿,家有100平米的地方。我是二儿子,03年父母同意我在院子里建属于我的房子(58平米属于父亲,其它多少都属于我),并且其他子女也都在同一份协议上签字同意了,并且有村委会的人作证明。前年母亲去世了,大家都同意把父亲和院子里剩余58平米都给我二姐,并签了协议。但没过多久,我二姐由于经济原因无力抚养父亲,所以就把父亲和剩余的58平米全转给了我,并且我跟我二姐也签了协议。现在父亲长期卧床不能说话,所有日常花销包括请保姆和治疗费全部由我一个人承担。现在那个房子拆迁了,我大哥看着眼红了,就想把这些闹回去,他说以前签的东西他要反悔,你们说这个能反悔吗?他就是看着拆迁了,有利可图了,所以才闹。如果不拆迁,他根本就不会闹的。他现在反悔,到法庭上管用吗,我们签的协议在法律上生效吗?还有我和二姐之间的转让协议有效吗?
现在关键的问题在于我和二姐之间的转让协议是没有通过其它人,是我们俩自己协商同意的。我们认为他们当初都已经放弃赡养老人和继承房产,这是属于二姐的,想给谁就给谁,和他们已经没有关系。不知道这样对不对?符合法律程序吗
02年母亲过世,同年父亲私自把房子卖给别人(产权证名字是3个人的),买卖双方只是写了份买卖协议并未做任何公正,房子一直都未过户,去年对方提出要求过户,但由于母亲已过世公正处不予公正,想请问这份买卖协议是否有效?如果对方上诉此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我想买一套房子,但房主去了南韩(朝鲜族)委托她的父亲办理买卖协议,她父亲在当地有委托书,由于该房产证没有超过5年,要交6.5%的交易税,该房还有一年就满5年了,我想先签订购房协议,明年再办理过户手续,这样可以吗,有风险吗
买进一套直落式的房屋,产权是70年的,房产证、契证都己过户头,就土地证没过户,因为过户头土地证的费用跟买这套房子的价格差不多,所以没过户,然后双方就签订一份书面协议,协议的内容是:这套房子占用土地的面积,包括地上的建筑物和地下的都属于买方。请问这份协议有效吗?
父亲用房屋抵押性质向民间贷款(六分利息)签订协议,是否有效?
父亲用之前的动迁房(十几年后是我买下变为的产权房,但产证上只有父亲一人的名字)的房屋在2月份向民间抵押借款了30万元,但借条上写的是借款37万多五月底还,如还不出,房子就归甲方所有,还做了抵押登记。之后五月底父亲没全全还出(中间还了五万元),后他们要父亲做了房产转户(转户费父亲出的一万七千多),产证上现
房屋产权人没有委托书,由他人代签订了买卖协议(不是合同),收了定金.后来产权人不同意卖,协议有效吗?定金归还,还要赔偿吗?其他还有什么问题吗?
父母有一公房,80%产权,08年决定买下剩余产权的同时过户给儿子,当时只是家人之间签订了一份赠与协议,大意是说房子赠与儿子个人,儿子赡养两老,如以后未尽赡养义务,女儿可凭此协议起诉收回此房,但此协议没有公正。现在儿子婚姻破裂,媳妇起诉要求分割此房,请问媳妇有权分割吗,我们私下签订的协议有效吗
律师您好:父亲去世多年,年迈母亲健在,5子女及母亲共同签订协议并签字,如下:由其中一女儿赡养母亲,母亲将现一套住房给她(注:该房屋为父亲单位所分,父亲去世后母亲买下其房,房写母亲名字)。现5子女反悔协议,认为房屋母亲只有处置自己部分的权利,父亲部分仍需分割。现在母亲欲立下遗嘱将房屋赠与其中赡养她的女儿
律师您好:父亲去世多年,年迈母亲健在,5子女及母亲共同签订协议并签字,如下:由其中一女儿赡养母亲,母亲将现一套住房给她(注:该房屋为父亲单位所分,父亲去世后母亲买下其房,房写母亲名字)。现5子女反悔协议,认为房屋母亲只有处置自己部分的权利,父亲部分仍需分割。现在母亲欲立下遗嘱将房屋赠与其中赡养她的女儿
律师您好:父亲去世多年,年迈母亲健在,5子女及母亲共同签订协议并签字,如下:由其中一女儿赡养母亲,母亲将现一套住房给她(注:该房屋为父亲单位所分,父亲去世后母亲买下其房,房写母亲名字)。现5子女反悔协议,认为房屋母亲只有处置自己部分的权利,父亲部分仍需分割。现在母亲欲立下遗嘱将房屋赠与其中赡养她的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