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您们好!我有个朋友,他公司老总要另注册个新公司,注册资本1千万,做贸易的,成立这个公司主要想用这个公司来签工程材料合同钢材供应合同之类的。用他儿子做法人代表,做大股东,他自己不参与,他想分10%的股权给我朋友和我朋友的另一个同事,,即给我朋友5%的股权,不必出资。承诺可以立字,以后如有风险不必承担,完全由大股东个人承担,如有利润,却可以按股权比例分配,这个立字成立合法吗?我朋友要还是不要好?谢谢
山东省安丘市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9)安商初字第644号 原告潍坊恒安散热器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安丘市经济开发区莲花山西路。 法定代表人某某,董事长 被告某某,自由职业人。 原告潍坊恒安散热器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某某股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
我公司共有大小股东9人,我是公司的股东之一,股份为20%,担任副董事长,副总经理,为第二大股东,公司最大的股东为董事长,总经理,他的股份30%左右。今年他召开股东会议,研究股权变更事宜,他将自己的股权份额变更为51%,他答应暗中从51%中给我10%的股份,将其他人的股份份额减少,这样我勉强同意 了,结果在董事会大家
感到有压力,按2003年的注册资本确定股权转让价合法吗?交易公平吗?
按2003年的注册资本确定股权转让价合法吗?交易公平吗? 一效益很好的工厂, 2003年企业改制注册资本1470万元,由国有企业员工持股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现在国资委要求股权转让给国资委,中层以上干部必须转让,否则必须辞职,一般员工可选择自愿转让,股权转让后,准备打包上市。并且告知:打包上市后,未转让股份(或这
一个朋友嫁到另一个地方,但是她娘家的那边身份证也在,婆家那边也有合法的身份证,姓名一样,地址一样,身份证号码也是一样的,合法持有人实为同一人,请问这是否违法呢?
由于小时候父母离异,我跟着母亲改嫁到别省,办了户口,长大后,为了我的前途考虑,用的是生父给我上的户口,现在,我拥有两个省的合法身份户籍,姓名不同,地址不同,身份证号码不同。请问这样对以后的生活工作有影响吗?违法吗?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