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一下,我在一家公司做了4个月,因家里有事要马上离开公司,但公司现在没有跟我签合同跟帮我买社保,现在我没有回公司上班,但是现在公司说我商业诈骗,我算吗?
10月23日去平顶山鑫恒瑞电力设备公司签订会议接待合同,约定28日前预付会议订金10万元以上,合同签订后将礼品样品三份共计价值1500元留样与平顶山公司,后会议方主动提出请他们单位领导吃顿饭,招待费带后来结帐时多要的4瓶水井坊共计10000元整.现到了约定打款时间但会议方说要推迟会议日期,请问这家公司以上行为是否构成商业诈
我把货发给一个朋友家住的湖南人,此人在这生意圈里人都熟(我不太熟,因为湖南人姐夫在这行生意做的很好,都在一个地方做的),双方讲好是凭送货单30天为限结款,由湖南人送货开送货单,送货单回执由我保管。然而他拿了我的货给我开了一张假的送货单,自已确把我的货低价卖给对方单位,发货第二天结了现金后潜逃,直到30天
我一个朋友。他说要开赌场,他让我跟他合伙,他是我好朋友介绍给我的,于是,他就给我介绍开赌场有多大利益。后来,我就打算拿2500块钱给他。他说当天晚上,效果非常好,第二天,他又来问我要钱,还说要分我多少,于是我就给他6000,又过了一天,他又来跟我说好话,说他很烦恼,经济不够开了,让我想点办法,他还说,如果这
苏某主动提出有关系,可以帮李某的儿子搞到医保局(但事实上只有医保股)里工作,但要15W元,后来李某觉得大家都是同一单位的,所以就把钱交给她了,但苏某收到钱后以各种理由推了一年,事情都还未办成,经过了解发现苏某之前所讲所承诺的都是假的,李某曾经要求苏某写了下收据,内容:苏某收到李某交来人民币壹拾五万元整
我们是笔记本电脑公司,我公司一个员工,拿了4家公司的47万钱走了,我家是33万,第二家是10万,第三家是1万9,第四家是1万5,其中第二家和第三家都已经立案了,第二家和他是私自合作的,没有合同,第三家有快递和人证,但是我没有和他签订劳动合同,我公司的财务也不是有会计证书的合法会计,我们4家都是没有开发票给他的货
你好。 我有一票货被一个自称快递公司的人拿走。 可以他根本没有把我的货发往我要发的地方。 而是把我的货调包,发了另外的东西到我客户手上。 我现在只有他们的电话号码,QQ号,银行卡号和姓名。 请问碰到我这种情况的可以报案吗? 报案了会被立案吗? 另外,我的货物价值10000多人民币。
2010年8月被朋友介绍转让一个专利技术区域经商代理权,经过考察觉得项目很好,于是给转让人汇款20万,但是2010年11月份,该转让人以各种理由收回代理权。我迫于无奈只有放弃。但是至今没有退回我的汇款。我到公司查询实际代理所有人并不是我汇款的人名。这是不是属于诈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