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公司员工携款33万属于诈骗吗?
公司员工携款33万属于诈骗吗? 我们是笔记本电脑公司,我公司一个员工,拿了4家公司的47万钱走了,我家是33万,第二家是10万,第三家是1万9,第四家是1万5,其中第二家和第三家都已经立案了,第二家和他是私自合作的,没有合同,第三家有快递和人证,但是我没有和他签订劳动合同,我公司的财务也不是有会计证书的合法会计,我们4家都是没有开发票给他的货,请问他属于诈骗吗?我去公安局能报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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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qw1122……(北京-海淀区)
提问时间:2011-03-09 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