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买卖,买卖双方完成完税证明后,卖房不愿意继续配合过户,交易而未完成
房产买卖,买卖双方完成完税证明后,卖房不愿意继续配合过户,交易而未完成。买房希望完成过户,应该如何处理?
产权人卖房且过户交易已完成,但受居住权人阻止,一直与下家闹,下家能否将上家告上法庭,隐瞒居住权判合同
2009年 产权人A被其外祖母B高至法庭,要求法院确认其诉争房产的份额,未获支持,但是双方就居住权达成调解,A每月给B1000元作为补贴,B不得主张该房屋的任何权利,除居住权,B要住进诉争房屋,A不予履行支付1000元。 2011年,A向C出售房产,且过户交易完成。2012年,咱A一直履行支付1000元的情况下,B得知后A卖房屋已卖给
我已初步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买方已付定金,全额要到十月份付清,卖房想等十月份公积金冲贷后再办理过户
我已初步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买方已付定金,全额要到十月份付清,卖房想等十月份公积金冲贷后再办理过户,卖方算违约吗?
此房是我买的,但房产证写的是我爸的名字,买房时和兄弟们写过协议,谁买房谁抚养父母,几年后,我爸和我妈叫公正处公证此房为我继承,后我妈过世,现我要卖房,我爸同意了,可公正处又说要我兄弟姐们都要签字才能卖,人都不在,字是肯定签不了,我该怎么办?
2003年父母全款出资购房,2006年过户到我名下,2007年我结婚,2009卖房变成首付后夫妻双方共同贷款新购一房,房产证是我的名字,现双方感情不和,如离婚,请问此房产如何分配,怎么进行财产的最大保全?
房产买卖经纪合同上写明了所产生税费均由买方承担,但他不愿意支付个人所得税,迟迟不愿交易?
我与买家、中介三方签订了房产买卖经纪合同,买方先付了一半房款作为定金,剩下房款要办理贷款。付了定金后我把钥匙和房产证交由给买方,买方对房子进行了装修。3个月了,买方准备办理贷款,但现在买方说他之前不知道他需要支付我的个税费用,还说法律上来说个税应当由卖方承担,迟迟不愿办理贷款。合同上其中一条写明了税
我看中套房子,但不能马上过户,因代款了,双方写张买卖证明,如交易须注意那些方面
我看中套房子,但不能马上过户,因代款了,双方写张买卖证明,如交易须注意那些方面,写那些书面证明
上个月在一稍有名气的中介介绍下,看中一套二手房。卖方是夫妻共同财产(产权只有男方姓名),只有女方到场,各种证件齐全,可是没有男方的委托书,说男的在外地回不来。中介说可以代理。就都签了协议,交了押金中介费评估费。过了一个月,准备办过户手续了,男的从外地回来了,称没有出具委托书,资金监管需要打进男方账户
上个月在一稍有名气的中介介绍下,看中一套二手房。卖方是夫妻共同财产(产权只有男方姓名),只有女方到场,各种证件齐全,可是没有男方的委托书,说男的在外地回不来。中介说可以代理。就都签了协议,交了押金中介费评估费。过了一个月,准备办过户手续了,男的从外地回来了,称没有出具委托书,资金监管需要打进男方账户
由于我继父去世,房产是我妈的名字,属于我妈跟我继父婚后房产,公证处要求必须出具我继父之前无儿女的证明,由于此事间隔时间久远,街道、派出所等机构都无法出具此证明,最后想找买方协商取消合同,但合同规定如单方违约需要赔付定金肆万元,请问这种由于公证处不予公正情况属于甲方违约吗?由于是熟人介绍在未过户的情况
请问律师我卖了房子,未过户给买方,我们双方签订了房产买卖契约
请问律师我卖了房子,未过户给买方,我们双方签订了房产买卖契约,买方想过户给他侄儿,因此要求我写了委托书给买方,委托内容为:委托买方出售并全权代理办产权转移等。并公证了委托书。请问这样的委托书合法吗?我有权中止委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