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室内装修的管理合同 开头没有甲乙丙三方 只是在最后有甲乙丙三方 房 屋 装 饰 装 修 管 理 协 议业主在购楼时有权对自己所购的房屋进行装修,但装修必须在规定范围内进行。为了保证您的利益和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一、 房屋进行装修须由住户提前3天向物业公司申请,并填写《装修申请表》。同时,装修申请人同装修负责人一起在物业办理装修手续,业主不得改变房屋的使用用途,将住宅用作商业、经营、工厂、仓库、办公等用途。甲方应该是本公司 乙方是建筑队 丙方是业主 但是甲方和丙方签错了位置 一开始双方都没有发现 这样的合同有效吗?
有个老板想在我们本地开一家公司,想让我老公做法定代表人,我老公应该和这个老板订立怎样的合同或协议来保障。
[ ] 与 { 长春瑞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资产管理协议 [2010 年 12 月 7 日] 本资产管理协议(“协议”)由作为委托人的[ ](“甲方”)与作为受托人的 [ 长春瑞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于[2010年 12月7日 ]订立并正式签署。 鉴于:
未婚男女协议分手,双方制的协议书有按手印和签名,请问是否有效
律师你好! 我姐姐跟姐夫未婚生了两个小孩,大女儿7岁,小女儿6岁.2008年因感情不合双方协议分手,双方也制定了协议书:说是小女儿跟男方,大女儿跟女方.因男方的能力强些.所以协议每月付300元抚养费给女方养大女儿,一直抚养到16岁.但到了2011年的1月男方写了一封信过来说不管了,也不抚养了.让女方一个人来抚养.我就是想问:
合同已签订,实际过户时却是合同买方的姐姐(贷款的也是买方的姐姐),卖方是否可以以此解除合同?该如何操作? 买方目前要求我按照合同约定的过户给他本人,他来付款。 鉴于之前已经出现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况,我是否可以无视他新的要求,单方面解除合同呢?
之前和朋友合作做网站,签了如下协议: —————————————————————————— 项目合作协议由:项目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 ,身份证号: ,籍贯 乙: ,身份证号: ,籍贯
广州市外资企业,1995签合同,在职,已签无固定合同,月收入6400,13个月薪,自己要了1000多一点的住房公积金额度,公司付770的。现公司提出协议辞职,能拿回多少?,金额具体构成是怎样的?
广州市外资企业,1995签合同,在职,已签无固定合同,月收入6400,13个月薪,自己要了1000多一点的住房公积金额度,公司付770的。现公司提出协议辞职,能拿回多少?,金额具体构成是怎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