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是2010年12月9日进入了这家公司。于2011年1月13日下午被机器压伤手。未伤到骨头。公司不报工伤,公司自费就是把我的手治好了,然后手背上留了一块疤,缝了七针,公司说我的手没达到伤残等级,我并为找公司要求什么。可是今天公司把我叫去给我开了个警告书,要求我签字,我签了,可是事后想想不对劲,其一我上班并没
一名普通工人在生产过程中机器坏了。他去找了师博沒找到他就自己动手搞机器又不断电。把右手大指骨折了。请问他能否认定成工伤
苏州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是上班途中;请问在追第三方即事故车责任的同时,能否获得工伤赔偿,可否兼得,具体如何划分,请详细说明,谢谢
事故发生在2011.2.28,死亡者为外来务工人员1名,家属一开始提出赔偿120万,现在谈到78万,请问以现在新的标准,应该赔偿多少,78万是否合理?
南京浦口区建筑工地临时工,今年3.6日从4米高处跌下,脊椎压缩性骨折10%,肾脏挫伤出血,现已经止住,已经住院一周了 我现在该怎么办 ,怎么处理这类事故 相关的赔偿怎么计算 走什么流程,先干什么后干什么 劳驾律师不吝刺激 越详细越好 谢谢
现在国家不是很重视关于老百姓工伤保险这一块的吗?不知是否当地政府没有在实事求事办事还是怎的,出了交通事故报工伤后,转院后的医药费在没有转院手续的情况,居然不报。现在的政府真CAO蛋,也不为老百姓真真的考虑。 我是想了不少办法去跟有关部沟通,但是处处碰壁啊,现在的政府是不会为老百姓着想的,只有权威的有关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