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工程包工头,带着十多名员工帮一私人老板装修酒吧,前几日一员工在工作期间不幸从搭手架跌伤,造成脚要截肢,伤者要求8万多赔偿,酒吧老板却说责任不在他范围,他没责任给伤者赔偿,赔偿应由包工头付,请问赔偿问题应如何处理才恰当?
我爸承揽了一套房子 没有签订合同 只是口头的说明多少钱一平方米 在工作的过程中 从架子上摔了下来导致骨头摔裂 在家休养大半年 现在脚还不能用力走路 包括医疗费和误工的损失 加起来有2万左右 雇主只出了2千 问是否是为工伤 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我亲戚在一包工头手下干活刚2天,在2010年11月3日干活时不慎摔伤,锁骨摔断,在医院花费约1万元,(没有签合同)包工头应赔偿多少?
我于今年1月在车间工作时被机器压伤面部,眉毛下有一 条长约5公分宽约0.5公分的疤痕,额头上有一 条长约3公分宽约0.5公分的疤痕,就我这样的情况是不是可以申请赔偿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被一无照农用三轮撞伤,致害人无力赔偿,职工未得到来自致害人的任何赔偿。用人单位与该职工已经按工伤待遇一次性解决完毕。现该职工又提出因未得到肇事者的赔偿,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垫付肇事方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请问该垫付要求是否合理?有何法律依据?请明确具体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