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上班5年多,当时和公司签了合同(两分式的),当时公司从没有把我的那份合同给我,现在我提出要我的那份合同,公司直接说不能给。 重点是,我们签合同时,应该由公司填写的那一栏全是空白的(比如工资多少,上班小时,休息时间)。公司就让我们签名,然后马上收走。续签合同也一样,从未把属于自己的那一份给到我们,我们也不知道合同内容。也有其它同事去要过合同,公司的回答是:你要觉得这有什么不妥就离职吧。
我和厂方签了一年的合同,说不到一年辞工就扣一个月的工资,这样合法吗?而现在只做了十多天的班
我和厂方签了一年的合同,说不到一年辞工就扣一个月的工资,这样合法吗?而现在只做了十多天的班,因为和老板吵了两句,老板就让我明天不用上了,而且只负一半的钱,我该怎么办?
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 身份证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以淄博市开发区华瑞园31#楼2单元2楼西户71平米机房内现有设施出租给乙方用于居住。 二、乙方在租赁期内只享有居住权和使用房内设施与物品的权利,但不能损坏或丢
公司发布通知从原签订合同工资里拿出部分,根据公司效益发放,这样合法吗?假如不合法
公司发布通知从原签订合同工资里拿出部分,根据公司效益发放,这样合法吗?假如不合法,能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补偿吗,希望回答具体些,可找律师代理
2014年7月份因本人怀孕而找了一份手工活(手绳编织)其中有两条是这样的: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定做方如果解除合同,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承揽方,并承担对方所造的损失,承揽方主动解除合同应承担定做方所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按合同双倍赔偿。 而本人因生产以及生产后在家带孩子而
2014年7月份因本人怀孕而找了一份手工活(手绳编织)其中有两条是这样的: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定做方如果解除合同,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承揽方,并承担对方所造的损失,承揽方主动解除合同应承担定做方所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按合同双倍赔偿。 而本人因生产以及生产后在家带孩子而
我于1999年到公安分局从事协警工作,期间一直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2010年经协警集体反映,公安分局以市保安总公司下属的保安分公司的名义与协警签订了劳务派遣合同,合同注明:合同期从2010年1月至2015年12月,保安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系公安分局的民警(公务员身份),被派往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系交警大队大队长。尽管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