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晚因下班后在工地食堂吃饭,喝酒后发生语言冲突被打伤住院,经法医鉴定构成轻伤,我们是否可以提起申请派出所追究刑事责任,是否上诉法院追究刑事附带民事责任
我和我姐姐在一月九号的时候在店里被人泼浓酸 罪犯已经抓住了 现在已经移交到检察院了 我想问从检察院到法院还需要多长时间 我们都需要做些什么样的准备 律师什么时候介入比较合适
我一个亲戚二十几岁,父母均五十多岁了,已婚育有一小孩,户籍在四川遂宁农村,这几年一直在四川绵阳帮一老板当司机。前不久在老板与另一老板在饭桌上发生的冲突中,不幸被另一老板带来的数人用刀杀死,现施害方老板和部分施害人已被警方控制,还有几人在逃。我想咨询一下,施害方老板和直接施害人分别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被告是未成年,故意伤害致使受害者死亡;被告父母做为监护人,有义务赔偿,但是无能力赔偿全部,被告的姐姐30岁,还没有结婚,有义务连带赔偿吗?谢谢!
您好各位律师: 我有个弟弟因到一个电子厂工作,2010年5月6日辞职离开该厂时,到了厂部保安室,因保安依照厂规强行检查行李时,发生口角争吵,于是保安就推打了我弟弟,此时我弟弟就到厂外买了一把水果刀,又回到厂保安室门口,保安见状后,从保安室拿起铁棍,追击我弟弟,打断了我弟弟的大母子手指头(经法医鉴定轻微
2010年农历10月12日,甲方{邹法}被乙方{邹谋}因民事纠纷打成粉碎性骨折,经烟台市法医鉴定为轻伤,乙方现在未经甲方同意出保候审,请问邹律师,程序应当如何走.
刚才本人补充的细节不知道各位大大们能不能看到 我在这里在发一次 大致的情况是这样的:被告的这份调解书已经明确指明 双方经调解后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撤消对被告的附带民事起诉 原告对被告表示谅解。但是原告调解书则多了条(“保留民事起诉权利”,被告的则没有这条)。就因为有这条原告又对被告进行了民事起诉,开庭后
被告人之一刑期已满但无财产可执行可以一直要求其赔偿吗其他人刑期未满 案情是这样的 我们是被告人 一共有9人被告 其中之一刑期已满是本人的亲戚只是打了受害人父亲两耳光因此判三年 但年纪已大 无财产 年前法院冻结其儿子的银行存款 没办法就只能给 家里现在很困难 我想问的是原告还能追究我们的赔偿责任吗时间多长 不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