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淘宝网卖家,因为一笔和买家的交易发生纠纷,内容是:买家在我网店购买了一台价值1400块钱的手机,因为机器和其他方面的问题给买家换了4次,最后一次买家说没收到货,收到的是空盒子,于是在淘宝对我进行投诉,在离判决的前一天淘宝客服打我电话叫我上传证据,我上传了,因为当时是用手机拍摄,有点模糊,但是字迹可以看清楚,证明上有写重量为497克,到判决的那天淘宝竟然把钱判给了买家,说我上传的证据没效,后来我又将证明扫描上传到淘宝,淘宝又说证明无效,不是EMS的公章,我当时是在深圳市俊华邮政代办所发件,所以叫这代办所出示的证明,盖的也是代办所的章,现在淘宝一口咬定这个代办所开的证明上的章是无效的,我也上传了买家签收的证明,我先后4次打电话咨询淘宝,淘宝的判决都是我上传的证据没效;我想请问下你们法律人士,象这样的事件,我可以告淘宝吗?麻烦给我答复,在下感激不尽!谢谢!
律师您好!淘宝已经将我的消费者保证金转给买家,我的消费者保证金交的是2000,现在他们转走了1400赔付给买家了,这样算不算侵权?
我在公司工作了3年零4个月,现在因为经济危机好多公司都要裁员,我们公司也不例外,可恶的是他的裁员被美其名曰为"协议离职"当天把你叫去谈话(其中有人事也有我们的主管)然后当天就让你收拾东西走人,很多人不愿意签字,他就跟你软磨硬泡,说如果不配合档案上可能会留下污点,我们是一个上市公司,一个世界500强的企业,怎么会这样?!
劳动纠纷案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1983年,我被县工商局聘为工商协管员,后兼任区个协主任,2003年7月将我解聘,2003年12月18日,我在解聘协议上注明“待寻到有关法规及政策后再作处理”,领取了部分经济补偿金。后我多次向县工商、个协、市工商局、县政法委、信访局申诉要求解决养老、医疗保险和补发工资及福利无果,遂于2008年10月8日向县劳动争议仲裁委申
劳动纠纷案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1983年,我被县工商局聘为工商协管员,后兼任区个协主任,2003年7月将我解聘,2003年12月18日,我在解聘协议上注明“待寻到有关法规及政策后再作处理”,领取了部分经济补偿金。后我多次向县工商、个协、市工商局、县政法委、信访局申诉要求解决养老、医疗保险和补发工资及福利无果,遂于2008年10月8日向县劳动争议仲裁委申
联通公司宽带网络电表未经用户许可私自接入,将如何处理?请求法律支援
联通公司宽带网络电表未经用户许可私自接入,将如何处理?本人已通过10010反映了五次,该公司一直未处理,特请求法律支援!
系统自动确认收货后,淘宝卖家私自联系快递公司,停止派送要求给我退货
由于快递方面耽误的原因,没有将货品准时送到,导致超过确认收货的限制时间,系统自动收货了,当天与卖家沟通,中间起了一些纠纷,卖家在没有经过我允许的情况下,蛮不讲理的强烈要求退货,退货原因更是可笑:说我不讲理,不会做人,不愿意跟我做交易。真搞不懂他何出此言,我从头到尾只是要求他不要再三推卸责任(其他事件
我有一位老乡,性格直爽,因当月工资发放的数额与前几月发放的工资数额相着太大,少了很多,便问起主管工资是怎么算的,主管解释是经理算的,要知道具体情况,你们自己去找经理,我还想你们工资高呢,后本人得到主管的电话到经理室,本人就问是我一个人吗?主管说大家都会去的,本人便去经理室,在去的路上看到其它同事,就
各位老师你们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一公司上班,因公司自身原因导致效益不好,这边老板让我休假等待通知,但不给工资,请问合法吗?法律的依据是什么?条款是什么?急!!! 谢谢!
近期。原物业公司分别向法院起诉我小区多家业主欠缴物管费(以后可能会有更多的业主被起诉)。物业诉我方(我这一户业主,后同)的事由是在08-09年物业合同期间,我方欠缴物管费。我方抗辩有的理由是: 一、08-09年物业供暖不达标,导致我家我是暖气冻裂。夜中漏水,造成地板、床及暖气罩被损坏。例如家中当天无人在家,就
09年7月27号进某工厂,2011/7/24号告诉我公司不再和我续签合同了24号开始不用上班但24号我不上班仍算正常上班,还可以休5天年假,公司补两个月工资(是以底薪加福利算的,加班费却没有算进去),但还有近两千的特别奖金说是只有在9月底以后不续签合同的才有拿,请问下这样合不合理? 补充: 1、特别奖金发的是20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