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通过的新刑法修正案八,将刑法第八十一条修改为杀人、等八种有组织的暴力犯罪,判十年以上的不得假释。与原来的暴力性犯罪判十年以上不得假释有何区别?是不是没有组织的暴力犯罪这次在假释这个问题上已经不受限制了。请教各位帮忙?
我有个朋友,我们一起上的中学,哪时,他们可是好朋友,后来,我考上了大学,他却进了社会,因为没有技术,他现在就在社会上混,算是一个混混吧, 昨天,他找我借钱,借100000人民币给他,他说,如果借不到钱的话,他会去死的,我觉的他是一个混混,在加上我这人从来都不借钱给别人的,我就拒绝了,哪知,他拿出一把刀,说
我与男友相处一年,有过二十次以上的暴力行为,比如:扇耳光、挥拳头、扯头发等。我因面部淤青,嘴角流血,鼻子流血,身上淤青,背部及头部打肿、耳朵耳鸣头痛而去过医院,但是由于面子,而和医生讲是遇歹徒暴力所致,三本病历中,只有一本写有“耳膜破裂”,没有其他证据了。如果我现在想报警,起诉他,这是否构成犯罪,并
请问,犯罪时未成年,在判刑时成年了,属暴力犯,被判处十年以上,是否可以办理假释? 谢谢! 法律上好像有说未成年犯罪是可以假释的, 那么不知道未成年的暴力犯被判十年以上是否可办理假释? 且象这种犯罪时未成年但判刑是成年的情况,能套用未成年犯可假释此条款来申请假释吗?
今年3.27被抓,然后现在是取保期间,刚开始是犯罪嫌疑人,现在被改为协助他人组织卖淫 我也是不参与任何分脏,我还带了一个小姐过去,但她是自愿的。鸡头是开车认识的朋友。他就说叫我帮忙,我在店里帮他端茶到水等等,待了半个月吧,是朋友帮忙的身份。请问是否构成刑事犯罪。
因为急需资金收到一条贷款信息,我依照他们说的汇给他们1900元,现在要求退款,必须要我赔偿500元违约金才能退款,我该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