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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实施恋爱暴力多次,是否构成犯罪?

实施恋爱暴力多次,是否构成犯罪? 我与男友相处一年,有过二十次以上的暴力行为,比如:扇耳光、挥拳头、扯头发等。我因面部淤青,嘴角流血,鼻子流血,身上淤青,背部及头部打肿、耳朵耳鸣头痛而去过医院,但是由于面子,而和医生讲是遇歹徒暴力所致,三本病历中,只有一本写有“耳膜破裂”,没有其他证据了。如果我现在想报警,起诉他,这是否构成犯罪,并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antan……(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09-07-10 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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