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再次寻求您的帮助,是这样的,桑某打工的门市部,其法人并非孔某,门市部的法人是桑四的。桑打工期间门市部发生短款,孔某是桑四的亲戚,孔某诱使桑某打下欠条,结果孔某便以因短款打下的欠条把桑某起诉了,法院判孔某胜诉,请问孔某能起诉打工的桑某吗?案子的主体应该是桑四和打工的桑某,对吗?
尊敬的律师: 您好!情况是这样的,我的朋友桑某跟随孔某在门市部打工,孔某说出现了短款,诱使桑某打欠条,说请人清算核账后再说,结果,并未清算核账,孔某便把桑某起诉了,法院判桑某败诉,欠孔9000元。桑冤啊,不该还,实际上也无能力还,也无力翻案,执行局多次将他拘留,后来他的亲戚听说了,想帮他拿10000元结
非常感谢!判决书写的是短款!我的朋友很想争口气,只要能抗诉!已经六年了,可以吗?抗诉的关键是在“短款”上吗?我还需要什么证据?还有一个事情,当初孔某因短款诱使桑某写欠条,桑某说,三个欠条中,有两个是别人模仿的,但鉴定结果是桑的,鉴定就百分之百吗?!DNA还不能呢!这个是不是不是案子的主要问题? 期待您
我姓张,叫张小平,我想投诉的人叫吴志辉,我是惠安人,现在在莆田市工作,吴志辉是泉港人。我以前是做建筑工程水电预算的,吴志辉也是! 去年,吴介绍了一单项目给我做,这个项目是吴跟泉州建审公司谈的项目,建审公司给吴的费用是工程造价的万分8,吴跟我说他项目太多,忙不过来,让我帮他做,他收万分2的介绍费,当
我是一名公交保修工,单位让我连上24小时再休48小时,如此循环,没有节假日,这样如果每月按30天,工作日为22天,每天工作8小时算,上正常班的每月工作为176小时,我每月工作240小时,每月将超时工作64小时,这些时间应不应该算加班?如何算工资呢?
1、公司之前不够正规,没有为工作多年的员工缴纳保险,现在想要一切都规范,要从新入职的员工就给上保险,可是现在存在过去工作多年的老员工一直没有上保险,这次怎么处理?如果工作之日起补偿,金额有些大,有什么更好的办法,既能安抚员工,又能节约成本,老板满意呢? 2、之前为少部分员工上过保险,可是也不正规,按工
准备帮朋友申请劳动教养所外执行,但是网上的资料有点不太明白,请明白的高手指点一下,非常感谢! (第六十七条 劳动教养人员原所在单位和街道(乡、镇)申请办理所外执行,应当向劳动教养管理所提出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且附有当地公安机关的意见。) 其中的“原所在街道”指户籍街道还是现在在上海租房所在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