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亲戚任粮站改制后成立的进宝塘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经理(7人共同出资注册成立,后经7人同意,原各自出资部分都退给了各人保管),公司共计7人。由于粮食收购的阶段性,公司没有严格的各项管理制度,没有固定薪资,公司人员平时各自谋生(有的长年在外打工),如果经理签到了收购合同订单,大家就来帮着收粮食,如果要资金,大家就拿出退回的出资来收粮食。收完了就仍各谋生计,没有签到订单就无事可做,互不来往。公司虽有会计、出纳,但收完粮也去打工了(形同虚设),留下的业务就是经理全权处理了,最后根据业务收入多少,由经理支付劳动报酬。我亲戚于2006年8月从公司出纳手中借了21万元(与会计、出纳每人7万元),3人联合用于承包马路的投标押金,中标后于2006年10月份全部归还。也没有给公司造成任何损失和影响公司的业务等。公司其他员工也没有异议,无人举报和报案。可县公安局今年4月份却以我亲戚挪用资金犯罪给予刑事拘留。
我阿舅为保自己财产而上前阻止,不幸的是犯罪人用手中锄头打到阿舅昏迷,而阿婆为救阿舅也被打破头,脚还被锄头锄断两条经,当中我阿舅同阿破无还过手,不知如何是好!因为当派出所同犯罪人一伙的,哎哎哎。。。。。。。犯罪人会得到什么惩罚?
我有一个朋友,在电业系统工作时,因为企业单位验资50万,,银行后来让我朋友在背书上补签个名字,一天后就归还,时隔近十年,检察院以挪用公款立案侦查,起诉,应如何定罪,会判多长时间
A挪用公司B资金75000元整,公司了解到情况后要求A还款,经协商A与B签订还款协议,并签字画押.但到还款日A无法进行偿还于是逃逸。并发信息至B老板,短信内容为暂时无法还款,希望能在一年之内还清。但B公司老板不接受并有报警意向。A家人希望了解如果B公司报警A将接受怎么样的责任。 我希望能够得到具体的处罚细则,谢谢。
村支书在职期间,响应政府号召,创业办厂,后严重亏损。为了缓解资金困难,挪用集体资金6万余元,用于偿还债务,发现后主动全部退还。另外在职时,他为村建4间办公用房,花去资金约3万余元,现检察院提起公诉,应是何种结果?
请问某乡镇卫生院国家工作人员私刻农村信用社公章套取医保资金50万元,现此人在逃,如抓获归案该如何判刑?另该犯在卫生系统未报案之前将资金补上又需负何种责任?
朋友多次挪用本公司资金做生意,他从不同的项目挪用资金,每次都是用后一次挪用的资金归还前一次挪用的资金,数额较大,但每笔都未超过三个月。事发后,由于已经走上了法律程序,当事人犯罪故意发生转变,有能力退还所挪用的资金而不再想退还,名义上也无可用于抵偿的财产,最后被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刑拘。请问,如果法院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