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是九寨沟的一名出租车驾驶员(帮别人开车) 我本来想在九寨沟买一辆出租车汽车自己经营 情况是这样的 现在九寨沟的出租车顶灯的使用权(就是出租车经营权)有2种 一种是公司的(顶灯使用证上是公司的名字) 2种是私人的(使用证是私人的名字 ) 可以私人的那种顶灯使用证上的名字又是1998年前买灯顶使用证的人的名字 1998年之后政府就不在给私人过顶灯使用证的名字了 到现在政府还没有收顶灯使用费的钱(使用费是交到1999年的) 可以每辆出租车汽车的行驶证上都是公司的名字(出租车是私人买的挂靠在公司的) 请问第2种 这个出租车经营权归谁 现在可以买第2种出租车吗
我今年4月份买了一部价值19万的出租车(车身连同车牌,出租车车牌是永久性使用的,车身随着报废年限的限制,只要更换新车,就可以继续使用旧牌)。因为车是二手的,所以车牌使用费是16万,而车身价值3万。 目前出租车经营权是在我手里,19万购买的车,在社会形式下,我是属于永久性可以经营的,而且出租车公司也口头承诺
三门峡义马更换出租车时要求每车交 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金 每年6000元 8年48000元 并且一次性交清 经过调查全国好多城市都已经取笑了 我们这里还让交 这合理吗
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是一名出租车司机.出租车隶属揭阳公司.一直来在揭阳辖区普宁市营运.本来一切营运正常.但自08年12月普宁本市出新出租车后,营运开始下跌.09年7月份普宁再出新出租车(大多数没营运证),并且把新车(羚羊1.3L)的价格炒到16~17万一辆.这样大家都经营不下去了.于是09年9月普宁出租车公司组织罢运,口号是"赶走揭
河南罗山全国出名贫困县,人口70万,县城人口不足十万,已有出租车160辆,并且每台出驻车每月向县里缴城市经营权费500元,自04年至今已缴3万到5万之多不等。而县里最近表示要放开出租车经营市场【罗山县下属19个乡镇】,不分城乡可换新车重事县城内营运。我们请问律师:1.县里收经营权转让费是否合法?2.县里放开出租车市场
物业是否有权利将小区内的公共部分划出停车位?划出的停车位,物业向业主出租,每年每个车位收取一千多元,没有租车位的车,物业不让往小区里开,这合理吗?
我和我家亲戚合伙经营一辆出租车,私下签订的合同,有中间人为证,合同有法律效应吗?
我和我家亲戚合资买了一辆出租车,用的是亲戚的名字,但是我们签订了一份责任合同,出租车有亲戚管理,他每月付一定的投资回报给我。但是他现在不履行合同,不付每月的投资回报,我应该怎么处理,私下签的合同具备法律效应吗?
我和一朋友共同出资购买了一辆出租车,双方各占百分之五十的股份。由于我们是分班经营,所以协议规定在哪个班出了安全责任就由哪个负责。去年,在我朋友开班的过程中发生了重大事故,经法院判决,要我承担百分之五十的责任。我应该承担责任吗。
乘客和驾驶员发生不愉快拿了出租车上所有的服务监督卡,导致出租车不能正常营运
一女乘客坐我们的出租车车,在她上车的时候我们驾驶员就问他可以打组合不,他不同意驾驶员就开车走,她说你们这些开出租车的就想多找点钱个嘛,还带把子骂别个。走了不远驾驶员就点了一根烟,他就给驾驶员照相,说要投诉,驾驶员就爸她拉到就近的较场口交巡警平台去。他又说耽搁了他的时间,要驾驶员赔他的经济损失200和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