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密云经济开发区总公司2月份实行工资改革,将与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流管站排除在外,除了流管站固定1200元工资只缴纳5险以外,别的部门最低2000并给缴纳5险1金还给发放通信费取暖费等补助,但是在工作方面,公司将流管站作为公司的一个部门,考勤一样,并且协助其他部门进行除流管工作以外的工作。公司在劳动报酬上这样做,是否符合劳动法相关精神?
公司的理由是:与全县流管员同步。
我们认为:别的流管员都是财政发放工资,开发区总公司是企业,开发区流动人口的工作量是别的流管员的数倍,并且作为企业内部员工,就应该享受同样的权利。公司应该在福利待遇上一致对待。
恳请律师帮忙,我们应该怎样维护我们的权利?
1.全县的流管员的工资待遇都不一致,有的很高并且享受5险1金,有的就是最低工资加5险。
2.公司改革前,流管站有关系的都调到其它部门去了。以前流管站是公司的一个部门,别的部门的人可以调进来。这次调走的人的工作让其他的人给分担了,别的部门的人说啥都不来这个部门了。
我妈在厂里工作20多年,还有5年就退休了,现在身体不适,但一直不去就医(我妈妈是心脏病,看病得用很多钱),我问原因,她说是因为厂里没买医疗保险,看了病没处报。我家里的条件不是很好,所以妈妈还一直在厂里上班,为我赚生活费。要不她就可以不上班,在家每年交养老保险就OK了,我问了一下她,她们厂里只给她交了养老
因公司同事诬陷我贪污票款致使本人精神抑郁症需要长期治疗,不能工作,我与单位应怎样更好地协商解决?并且
单位同事和单位领导共同诬陷本人贪污票款四元。致使本人患上精神抑郁症,需要漫长的治疗过程及家人的陪护。到目前为止我不能工作,在事出之后我精神好的时候也曾多次找单位领导协调解决,可至今无结果。我也已经申请了劳动仲裁,但也无果。我想知道正常情况下仲裁应该什么时候给结果。
弟弟分北院哥分南院 两院相差3公里 分家协议弟兄俩个各一份都已分清但是哥哥见弟弟在北院门口南侧盖一厨窗租钱哥哥要来北院弟弟这里分租金请问这合理吗
没有登记结婚,但有两个小孩,现在因为男方好赌导致女方要离开,可男方不同意,这样的情况要怎样解决,才能彻底分开,使男方不再纠缠?男方天天在用小孩的生命来威胁,去骚扰女方的亲戚朋友同学,还曾拿刀去威胁.这样的情况应该怎样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