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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单位内部部门歧视怎样解决?

单位内部部门歧视怎样解决? 北京密云经济开发区总公司2月份实行工资改革,将与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流管站排除在外,除了流管站固定1200元工资只缴纳5险以外,别的部门最低2000并给缴纳5险1金还给发放通信费取暖费等补助,但是在工作方面,公司将流管站作为公司的一个部门,考勤一样,并且协助其他部门进行除流管工作以外的工作。公司在劳动报酬上这样做,是否符合劳动法相关精神?
公司的理由是:与全县流管员同步。
我们认为:别的流管员都是财政发放工资,开发区总公司是企业,开发区流动人口的工作量是别的流管员的数倍,并且作为企业内部员工,就应该享受同样的权利。公司应该在福利待遇上一致对待。
恳请律师帮忙,我们应该怎样维护我们的权利?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基层流管员(北京-密云县)
提问时间:2011-03-11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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