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母把现有住房以买卖的形式在房管局办理手续卖给了小女儿和其中一个外孙女,当时合同上写的是现金交易,也没有日期限制。父母双亡后大女儿要求继承房产和房款可以追回吗(注明房款根本就没有真实的给父母,可是父母一直跟小女儿一起住并且一直伺候到死亡。
我的继母名下有一套安置房,上个月刚拿钥匙,还没办理产权证.现在她答应将这套房产赠与我,并愿意进行房产赠与合同的公证. 我想问一下,是不是必须先拿到房产证,才能办理赠与合同,进而办理过户手续.另外,好像现在安置房必须5年后才可以上市.那么我家这种直系亲属间的赠与行为,是否也受这5年时间的限制,还是可以直接办理产权过
我未婚,房子在按揭中,想过户给母亲,母亲有退休工资可做按揭,能否在按揭时过户给母亲?用过户,赠与,继承那一种比较节省。请律师给予解答。。谢谢
父亲名下有一处房产,现在想过户给儿子,但父亲患中风多年,没有行为能力,母亲目前健在,能否代替父亲把房产过户给儿子,如果可以,需要什么手续和费用?
你好!我父亲现打理一套有8个兄弟姐妹产权房产,所有共有人均在外地。现手上有所有人的房产证及10年前其他7位兄弟共同签署的但未公正过的弃权书.现因年事已高且房子过于老旧亦无人居住,常年需要修补,父亲已心力打理,其他兄弟也撒手不管。鉴于这种情况我有几个问题: 1:不知可否凭房产证及弃权书去办理该房产的买卖或者
我的父母把现有住房以买卖的形式在房管局办理手续卖给了小女儿和其中一个外孙女,当时合同上写的是现金交易,也没有日期限制。父母双亡后大女儿要求继承房产和房款可以追回吗(注明房款根本就没有真实的给父母,可是父母一直跟小女儿一起住并且一直伺候到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