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老家是农村的,父母今年5月将我家3间的旧屋及厨房(政府审批了的)拆除谭某(无资质),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了拆房合同,内容如下:1、单价协商一致,拆房工资为4000元,安全事故500元整,共计4500元,4、施工由乙方谭谋自行负责施工,如拆迁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大小工伤事故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6、拆房完工后,现金一次性付清。在房屋拆迁的第四天,一(56岁)工人不小心从二楼摔下来了,脚后跟骨头露出,经医生诊断,愈合后,可能有残疾,我想咨询:第一,这份事故前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第二:事故发生到现在一直是我家在出钱(6000元)就医,乙方没给钱,还一直逃避责任,乙方应负主要责任吗?第三:我家有什么责任?若打官司要赔偿多少?希望律师能给我提点意见,谢谢!
朋友在婚姻中独资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上的名字也是她一人,离婚了,离婚协议中写明“无子女、无财产纠纷”,现在房产证遗失,申请补证,房产局要求出具其前夫的证明,这是必要吗? (其前夫下落不明)请解答,谢谢!急。。。朋友
租房后,发现租的房间内是原先本应该是厨房改造的,内有天然气管道通过,因为这个原因,不想租了,属于无故违约吗? 之前看房的时候,问过那是什么管子,中介含糊的说只是没关系的管子,就这样糊弄过去了,因为租房比较急,住进去后才发现时天然气管道,房东也没有说明开始的时候,这样要求解除合同,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请律师帮忙回答一个问题,我是房子的卖家,我2008年三月买了一套房子,首付了20%的房款5万元,其余都是贷的款,由于我工作离开了我买房子的地方,我就找了一个买家。由于房产证没下来,我就和他签定了一份协议,他先支付我35000元,我把我得房屋买卖协议和贷款协议书,以及我买房得首付款发票都给了买家,剩余房款等过户完
2009年12月16日不幸我开车撞到了一个开电动车的40多岁的女的,没有固定工作,在村里可能有点收入,户口应该属于集体户口吧!交警定我全责,是我右拐弯她直行,我把她带到了一点,她倒地了,左脸全肿了,泪小管损伤, 面部有点积水,本来医生说手术把泪小管接上,由于医生没有保证100%的成功,所以他们不肯做手术,说先保守治疗,我先垫
我们公司现在要改公司名字,现在开始签合同(买断的形式)到年低,从明年开始就是从新进员工算起,不过现在在签合同时说:一年补一个月的基本工资,请问邵律师:这样合理吗?
男方为聋哑人,目前有较固定的工作,有相对固定的收入,女方为弱智,在家务农,生活自理能力几乎没有,双方育有一子,从小由奶奶照顾生活。如果双方离婚孩子判给男方的几率有多大?
我开大车与三轮车顺行,车厢把三轮车刮了,三轮车又把一个骑自行车的撞了,三轮车司机无牌无证,现在责任还没认定。我想问一下。是我的全责吗? 那三轮车就一点责任没有吗?如果给我认定全部责任的话,我能请律师上诉吗?
下周去参加房产拍卖会, 1:拍卖公司让我给他们交10万保证金外,还要让我给卖方50万保证金是否合理、?拍卖公司说是为了验资,和防止“人头户”去抬价。 2:拍卖的时候如果只有一个竞买人是否可以用标底价格成交。 3:拍卖会当天 拍卖公司是否需要公证人员在场公证, 签署拍 卖 成 交 确 认 书 是否必须要公证人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