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行多人是与深圳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一直在上海某商场进行店铺一线销售工作,现在該公司将撤销上海地区的经营地点,我们一行人的合同都没有到期,而且大多都是老员工,这种情况该公司是否有权利要求我们出差?在大家都不想出差的前提下是否能赔钱解散?如何赔付?如何争取我们员工的最大利益?
是这样的一个情况: 我们公司是一个酒店,一共有4层客房,最近因为一些原因,被上级公司征用了3层客房做宿舍,目前只留有一层客房,这样的话,酒店各部门的人员就超编了,现在酒店领导找到我们,要求是N+1走人,我想问问,像这样的情况,能否要求双倍赔偿呢?
我是男方,如今结婚已有两年,孩子有11个月大,我俩住在我父母给我留的房子里。我平常喜欢跟朋友喝酒,基本上每隔两三天晚上就跟朋友出去一次,因为这个吵过很多架。女方的父母是早已不在人世,我的父母早年离异,而且都是常年在外地,所以孩子基本上都由我们两个照看。现在基本上就是她嫌我没钱,而且晚上爱出去,也总说我
我有1些关于身体损伤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的问题想请教,不知道1年的诉讼时效是从受伤事件发生算起
我有1些关于身体损伤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的问题想请教,不知道1年的诉讼时效是从受伤事件发生算起,住院算起,出院算起,治愈结束算起,还是从向对方要求赔偿开始算起,因为临近受伤1年了,双方至今未有半分赔偿,担心错过了诉讼时效,想请教1下懂这方面条款的专业人士。是否向对方发律师函可以使诉讼时效重新计算,以延长准
单位拖欠我2014年1-7月工资,期间只发了3700元名义上的生活费。现在劳动仲裁已经开过庭,要求跟公司调解,我们能获得哪些方面的赔偿? (注2011年5月14日入职1-7月拖欠总额14415.26元。平均工资按12个月平均是2600元。2014年5月前是指纹考勤。5月后因为之前有批人仲裁所以指纹机拆除手工考勤。)
大致情况是这样的,我们家在1995年于深圳宝安某村向一村民购买了他家的一副地皮,(我们不是当地村民)当时我们家和他们签了一纸协议,同时还有2个公证人在场,大概内容就是卖方已确定房子卖给了我们,签了名且压了指模,然后在07年整个宝安掀起了盖房风,然后我们家在该土地上建了7层的楼房,当初该村也有很多人也建了房,
a公司将活外包给b公司,b公司产品做坏导致a公司延期交货赔款,a是否可向b要求赔偿?(没有合同)
各位律师好,我于2013年6月入职公司,在2014年4月时公司要求参加为期两年期的培训,每次培训为3天,一年4次(费用大部分由公司,小部分由个人承担)并约定培训结束后服务期为2年,如提前离职要赔偿3万元,迫于领导压力我签订了该协议,此项培训是和大学联合项目,由大学老师来培训的,并与公司业务相关的,但是我在2015年2
村干部为了本村的发展申请了本村的美丽新农村建设,但是在建设美丽新农村需要拆掉原有的20年左右的房子和较早的老房子。较早的一些老房子村干部有申请了政府补贴还给予了免息贷款3万以上分三年还,20年左右的 老房子却没有这方面的政府补助和免息贷款。在这方面有些村民没有钱没有办法把原来的房子拆掉重建。但是村干部执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