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国营公司上班,工作3年多了,四金交了2年,合同到2013年截至,现在辞职了,可以拿经济补偿吗?
我在公司工作12年因劳资纠纷未签合同一年,现在想辞职可以得到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吗? 2010年合同到期一直未签合同,劳资纠纷是这样的,公司调整工资我被定为月薪2400隔两天又降到2000.就此事向公司讨说法,没有得到合理解释,此次调整工资公司没有公示调整方案,
入职的时候公司派我去国外培训过,为期3个月。 培训的内容是如何操作公司的某个内部系统。 没有任何证书,而且该系统只是用于电子购物网站后台的产品信息管理,不涉及任何商业机密的东西。 当时和公司签的合同是2年。 现在两年还差4个月,我想离开了。 当时没有签培训协议,没有保密协议,没有约定赔偿金等,只有
上班12小时制,坐着的注:与公司签了二年合同,按合同规定辞职需提前20天,上班到月底才可以走。象这种情况可以立即走吗(不上班)。如果公司不批,那公司是否违反劳动法了?
我老婆觉得做国家工作人员太累,又不能随便收取他们的礼物。为了避免受贿的嫌疑,她现在要提出辞职。我想问下,如果公务员辞职有什么规定。如果辞职以后她不再是公务员身份了以后。如果她不合以前有工作关系的人联系。她收取其它人的礼物是否永远不构成受贿罪的嫌疑呢?谢谢!
公司现在在变相裁员,要求我去外地上班三个月,如果不去就自己辞职,如果这样辞职了能不能领取失业金,如果可以领失业金要跟公司要些什么证明 我的劳动合同还没有到期
诸位律师您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无故克扣或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离职并进行申请劳动仲裁以获得赔偿。那么,用人单位拖欠月薪多久,我才可以依法提出辞职并进行仲裁?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