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孩子今年两岁了,现在我跟我老公感情不好,经常吵架,致使双方感情破裂,而且由于我们经常吵架对孩子影响很不好。我们无法再共同生活下去,双方都同意离婚,我们开始想协议离婚,可当地的民政部门不给办理,说孩子未满三岁,不能协议离婚,必须去法院。可法律上实际没有这项规定,但我没有办法,只能去法院,我想问一下,如果我们只是感情不合,双方跟各方的父母关系也不好,这种情况法院会受理吗?如果不受理,怎么办呢?
向我这种情况,上诉离婚时可以提出什么要求?哪些要求会被法院支持?我能成功离婚吗?
我是江西上饶人,07年和我老公经人介绍登记结的婚,08年生了一个女儿,女儿的出生证明户口等法律手续齐全的,今年7月份我发现我老公趁我在家带女儿在外面有了女人,后来我就此事当着家长的面跟他提出过离婚,他当时承认了和那个女人的关系,并且向我认错请求和原谅,还保证他以后再也不会犯这样的错了,后来出于周围人的劝说,再加上
我现在离婚了,有个女孩归丈夫抚养。我现在又有了新的男朋友,他也是离婚的,他跟前妻有两个孩子,抚养权都归他前妻。请问我们结婚后,还可以要孩子吗?
第一资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以夫妻感情没有破裂为由判决不准离婚半年后,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一般判决准予离婚的法律依据阳什么?出版在哪?谢谢!
我和我老公只是因为性格不合,我们是去年1.31日结婚的,在婚这段时间我们在一起的时间不是很多,我们之间最主要是因为性格和价值观不同,没有什么特殊的原因,就是觉得彼此不大适合,但是他坚决不离婚,最主要他是考虑他父母的感受,但是我觉得两个人之间如果没有了感情,我觉得彼此凑合在一起没有什么意义,我们在婚前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