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08年3月和公司签了一份三年的合同,到11年3月马上到期了,但是公司因为他们所谓的理由(毫无事实和证据可言)拒绝给我加薪和分配奖金,但是想要与我续签三个月的短期合同,而且在合同到期日之前一个月没有通知我续签事宜(合同除了时间其他没有改变),假如我不答应续签,我能得到3+1的赔偿吗?谢谢
本人是从2004年7月转正,到今年7月31日合同到期,且未提前一个月通知我本人,单位给的赔偿是从2008年开始(新的劳动法)到今年和未提前一个月通知共补偿我4个月,那么我08年前在本单位就白干了吗? 08年以前的工作年限也不算工龄也不给任何赔偿吗?
我的合同是2009年12月31日到期,距今8月9日,公司未与我续签合同,我提出辞职的话,公司是不是应该赔偿我6个月的双倍工资?这双倍工资是指扣除四险一金之前的还是之后的?比如我的工资是5400左右,扣除四险一金和缴纳所得税后到手的是4100左右,我得到的是5400*6还是4100*6?还有,我需要缴纳所得税,扣除3倍去年的平均工资
某员工从2008年9月22日至2009年9月22日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年,公司从2009年9月22日至2010年11月2日没有续签劳动合同,员工以此为由要求公司赔偿未续签劳动合同13个月的双倍工资的补偿,这样合理吗?
我是2001年10月进公司的,现在已工作九年多了,我的合同是两年一续签的,最后一次合同是在08年12月签的,现在公司提出不续签我能得到怎样的赔偿呢?
您好。本人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2010.12.31到期。单位不续签。按劳动法是要以合同到期当年的月平均工资乘以工作年限。但我们单位工资标准没有固定,都是按提成发薪。请问应该以什么标准赔偿?谢谢!
本人04年5月进厂,单位08年1月才与我们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2010.12.31到期。到时单位不续签。请问按几年赔偿? 用人单位至今没有通知我,也就是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是否需要多付一个月工资赔偿?
我是1992年参加工作的国有企业职工,公司2004年改制,截止到2010年12月31 日上次签的3年合同到期,我丈夫和我在同一单位,他决定不再与公司续签。但是公司以我丈夫不再续签合同为由,不再与我续签合同。请问我可以得到那些补偿?谢谢!!
1.本人2008年6月进入一家软件公司,当时和公司约定享受保险待遇,但是公司以在办一个人保险比较麻烦,所以在2009年1月签2009年1月到2009年12月一年的合同,合同到期后,在2010年1月又续签了2010年1月到2010年12月的合同,但是到2010年公司不予续签合同,并且提前一个月口头通知,我想问这种情况,我拒绝解除合同,如果解除
合同期满公司不与我续签把我辞退 关于赔偿的问题 2000年1月1号进公司至今签了10次为期1年的合同 现在2011年不与我续签合同把我辞退该得到怎样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