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工伤认定的条例。我三叔在粮店装车,工作中除去买水喝,在回来途中被撞死,造势则逃逸,请问这能算是工伤吗,我们能像粮店老板追究责任吗
我于09年3月受伤,后经劳动部门鉴定为工伤,工伤八级。伤愈后回公司继续上班。与公司签订一份补偿协议,一次性补偿两万元。签补偿协议时它上面没有写明工伤八级,我自己也不知道。请问这份协议有没有效。
请问:1.在交通事故造成的工伤处理中,工伤赔偿与交通事故赔偿能否同时享有?2.住院期间的护理费除判决书中判定以外,是否有权利再从工伤赔偿中获得?
我有一个叔叔,在一个煤矿厂待了七八年,今年查出来得了脑梗,现在回家了我听说他住得环境太差了,不知道这能算工伤吗?如果是现在还能要求赔偿吗?谢谢!
一名企业职工(门卫),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与本地农民发生争执,被打致轻伤(有公安机关法医鉴定),被害人在公安机关调节后获得了伤害人一定的经济补偿,能否在本单位继续申报工伤?谢谢! 被害人是否必须花完伤害人的经济补偿才能申请工伤?
2009年8月4日我二哥在开化齐电站开完安全会议后请假回西坑口老家为父亲上坟,在路途中与对面开来的一辆轿车相撞不幸死亡。二哥原住在齐溪电站马金宿舍,后因老婆在开化开店,又在开化租了一套房子。开化劳动人事局经调查认为我二哥回老家的方向与宿舍和租房方向相反,不能认定为工伤。我曾在衢州晚报上看到如下班到朋友家出
我爱人在一所义务教育学校任教,在上晚自习期间,被一名校外人员闯进教室内,用刀划伤脸部、耳部和腕部,致使面部留下疤痕,构成毁容,经司法鉴定为轻伤。 校方只允许我们做司法鉴定,向行凶者进行起诉,而不承认校方负有责任。而且司法鉴定和工伤鉴定是不能同时进行的,是这样吗?我们可不可以两种鉴定都做呢?
我爱人在一所义务教育学校任教,在上晚自习期间,被一名校外人员闯进教室内,用刀划伤脸部、耳部和腕部,致使面部留下疤痕,构成毁容,经司法鉴定为轻伤。 校方只允许我们做司法鉴定,向行凶者进行起诉,而不承认校方负有责任。而且司法鉴定和工伤鉴定是不能同时进行的,是这样吗?我们可不可以两种鉴定都做呢?
用人单位过了一个月后给职工去申请工伤,后来是问了单位怎么没报上去,结果说病人没有把资料整理给单位的理由,请问现在劳动部门还能受理吗?职工是下班时发生的交通事故造成股骨颈骨折及大腿骨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