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从去年十月份开始交社保,至今只交了五个月,现离职在家,请问可否领取失业金? 谢谢!
我是内蒙呼市一家企业员工,工作年限为03年7月至10年2月。最后合同期为09年1月1日至11年12月31日。09年8月由于个人身体原因休病假,10年4月公司通知根据我个人工作年限病假期最长为6个月,则与我解除劳动关系。因为我人一直在老家不方便办理离职手续,则于10年11月17日办理的离职。公司人事则说离职证明需按公司批复时间为1
工作已满10年,今年5月份至今公司未跟我签定书面劳动合同(公司违规在先),如果我提出了离职,这种情况是否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本人在江苏镇江某单位工作七年多,期间一直有交纳五项社保,包括生育险,现本人正在失业中,在按规定程序领取失业金中,在失业还在领取失业金中本人怀孕了,并且预产期也在领取失业金中,请问这种情况下生育能否报销生育医疗费?本人失业期间,个人是不能交纳生育保险的,故停交了生育险,但本人一直续交医疗保险
公司内部重组,所交失业保险跨2个城市,失业保险金可否合并领取?
本人原在张家港工作,公司内部重新组合,将本人所在部门在南京成立分公司。我现在与公司协商解除了劳动合同,按规定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但因为公司重组前我的失业保险是在张家港交的。想咨询一下我领取失业保险金时可以计算上原来在张家港时的年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