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母亲单位是国营企业(已改制)。1987年,因拆迁我家原有住房两间,补偿分配给我家住房土楼半套(房产公有)!一套64平方住房两家人住,其中我家独有一室一个储藏室,对方(当时是我母亲单位同事)独有一室,当时走廊、厨房、卫生间共用(卫生间在厨房内),我家37平方米(有房证),邻居27平方米(无建筑划分图)。
后来对方搬走将房屋转卖给他人(非单位人员),对方搬来两年后不让我家使用厨房及卫生间,并将卫生间上锁,曾找房管所解决,未果!当时我家已买楼避免麻烦将该房闲置!!
因为气愤房管所的不作为,我家从1999年后未交房管费。现在房管所提出补交,并限期收房!!
我想咨询一下:1、补交后可否要求继续使用?如房管所强收,我可不可以通过法律拒绝交回!!
2、我家已打算将该房屋买下,厨房及卫生间面积如何计算?
3、如对方仍不让我家使用厨房卫生间,哪个应该找部门解决?
另外:对方已办理了公有房证(非私有),可能将其面积扩大,此更改是否有效?
谢谢您给予解答!!
我母亲的单位已经改制成为私企了!!所以企业帮助的可能性不大!!
我住二楼,由于一楼搭建雨打过高(超过我家地面高度半米),影响我安装空调,且一楼不愿意拆除雨打,我该怎么办?可通过什么合法渠道解决该问题? 如果起诉到法院,估计需要多少钱?如果我胜诉,起诉费由谁承担?
我住二楼,由于一楼搭建雨打过高(超过我家地面高度半米),影响我安装空调,且一楼不愿意拆除雨打,现经居委会调节无效,我该怎么办?可通过什么合法渠道解决该问题? 如果起诉到法院,估计需要多少钱?具体步骤是什么?如果我胜诉,起诉费由谁承担?
您好,想咨询一个问题,我父亲和邻居因为宅基地的纠纷,被对方殴打,法医鉴定为轻伤,当时已经报警,原因如下:因为我们这边有个政策,村子里准备建小区,而对方是国土局驻镇上的一个临时工,具体什么职位不不清楚,对方在村子里已经购买了五块地皮,因为有规定,不能盖房子,他们就先盖个基础,以后有机会再盖,他们盖房子的
原来我家的邻居A装修的时候,在楼道内装了个防盗铁门,把楼道公用面积给占用了。由于他家在楼道尽头,暂时不影响我们家出入,只是把我家卫生间的窗户一起拦在里面了,并装了个鞋柜,当时他们也找我们商量,我们一时心软,就口头答应他们了,但是我们当时也提出要求:一旦我家要改开家门时,要求他们拆除防盗门和鞋柜。
今年7月,由于陕西商洛突降大暴雨。邻居在其屋顶搭建石棉瓦,致使雨水将我家的侧墙冲坏。雨停后,我与其交涉,要求邻居对我损坏的墙面进行维修。但其家属恶言出口,对我进行辱骂,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我打了对方一耳光。其立即到县城住院观察,花费2800多元。现派出所对我们的打架事件进行调解,要求我付给对方全部医疗费
1、我父亲生前名下有两套住房:A住房为房改房约100平米,新房购房时全部房款由我出并由我装修(购房款约3万装修耗资约5万,此时为99年)装修好后父亲搬到新居住,小儿因家庭矛盾于2000年搬出另租房住;B住房为历史遗留父亲一直承租,小儿长期与其居住照顾他户口也在此房下、另一侄儿(我唯一妹妹小儿)户口也在其房下但不在
你好.我家住在11楼,从搬进来到现在12年来未曾进行过装修. 去年楼下搬进住户a某(应是新业主),a某对房屋进行过较大的装修,后来a某的天花板开始出现渗漏水的情况(此前未曾出现同样问题),便与我家进行争论,要求我家进行赔偿和负责整个维修. 我家认为我家对水管的使用属于正常使用,不属于责任方,故拒绝a某提出的负责维修和赔偿
我家的承包地在1999年第2轮延包时,我们全家在外打工,村委会没有通知我,被村委会违法收回,而且是村书记把我的合同本改成他的名子,春节回家我知道后就去找他谈这事,他说是我岳父给交了,请问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他把合同改了我还能要回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