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邻居纠纷问题及房改问题
邻居纠纷问题及房改问题 律师您好:
我母亲单位是国营企业(已改制)。1987年,因拆迁我家原有住房两间,补偿分配给我家住房土楼半套(房产公有)!一套64平方住房两家人住,其中我家独有一室一个储藏室,对方(当时是我母亲单位同事)独有一室,当时走廊、厨房、卫生间共用(卫生间在厨房内),我家37平方米(有房证),邻居27平方米(无建筑划分图)。
后来对方搬走将房屋转卖给他人(非单位人员),对方搬来两年后不让我家使用厨房及卫生间,并将卫生间上锁,曾找房管所解决,未果!当时我家已买楼避免麻烦将该房闲置!!
因为气愤房管所的不作为,我家从1999年后未交房管费。现在房管所提出补交,并限期收房!!
我想咨询一下:1、补交后可否要求继续使用?如房管所强收,我可不可以通过法律拒绝交回!!
2、我家已打算将该房屋买下,厨房及卫生间面积如何计算?
3、如对方仍不让我家使用厨房卫生间,哪个应该找部门解决?
另外:对方已办理了公有房证(非私有),可能将其面积扩大,此更改是否有效?
谢谢您给予解答!!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piao_8……(吉林-四平)
提问时间:2009-05-27 1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