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将两栋沿街商住楼卖给子女,合同上写明每栋首付五万元可办房屋所有权证过户,将余款付清后才可办土地使用权证过户,但去年8月和11月在两栋首付均还未付的情况下父母先后在房屋所有权证过和土地使用权证户时签了字,现多次追要首付及余款(总计近四十万元其中还得使出很大一部分还账和分给其他子女)均未果,父在外租房住,母慈悲想再要一段时间看看怕弄恼了更不给,但父觉得久拖易生变会更难要,请问1父母通过何种方式解决问题最有效?2可以违约为由向房管部门直接申请撤销过户重新回到父母名下吗?3若须告到法院是让撤销还是责令履合同加赔偿损失?4他拖或就不履行是否可全部收回?5原房产证上写的是父亲名字,若母亲不忍心,而只由父亲提提出可以吗?(买卖合同上父母都签字的)
父母留给我的单位集资房过户时,可以写成我和母亲两人的名字吗?产权如何分?
我和老公感情不合,婚后父母留给我的单位集资房过户时,可以写成我和母亲两人的名字吗?产权如何分? 如果过成我的名字,离婚后,是不是有老公的一 半产权?谢谢!
我姥姥与五个子女协商后决定跟二舅在一起生活,过世后把房子赠予二舅,现在其它手续已经办完,只有房单没有改名,但手续办完以后,我舅妈对我姥姥的态度大大改变,已经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甚至想把我姥姥赶出家门,现在我姥姥不想把房子给他们了,请问这个房子还能收回来吗?
10月1号我的左脚被一辆的士车压伤由于医院误诊,10月5号我们在交警部门自行调解了,他只给我600元,压伤的当时就去医院拍片,片上有显示第3趾骨折,但是报告单和病历都写着没骨折,主治医生当时也说没骨折,4个月还没治好,认定书肇事司机负主要责任
因之前儿子没有住房,母亲将自己名下一套房产赠与儿子以后结婚,当时已办理公证,但房子没有过户。不久儿子自己购置了一套房产。母亲现在想将之前赠与给儿子的房产撤销。请教一下,是否可以~~! 急~!
2010年3月26日签订合同并交订金,双方到银行预约按揭还款时间银行定为5月12日(由买方垫还银行按揭),而4月30日买方就到法院保全诉讼无中生有说怕卖方不卖房给买方,伤害了卖方。卖方有权力不卖了吗?
弟在兄不知情的情况下让父母于2010年8月和11月分别将父母所建原为父母名下的乡镇街上的两栋总市价超过80万元(每栋约40多万元)的商住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同时过户至自己及其妻子名下,但弟长期占用两栋房产至今未按其与父母口头所约给付父母一比钱(一分未给),父母现在外租房住,兄现发现要求弟及父母给说法
弟在兄不知情的情况下让父母将父母所建原为父母名下的乡镇街上的两栋总市价超过80万元(每栋约40多万元)的商住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同时过户至自己及其妻子名下,但弟长期占用两栋房产至今未按其与父母口头所约给付父母一比钱(一分未给),父母现在外租房住,兄现发现要求给说法,要么根据公平合理分家原则由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