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开始动迁,2009年4月收到房屋拆迁裁决书,现准备行政复议。请教律师: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能对“拆迁许可证违法和裁决补偿不合法”这二项内容一并进行复议吗?
大家好!我是郑州的一个市民。 家里是铁路集资盖的平房,房本上只有40平房的面积,我们自己在外面又盖了30多平房的房子,那么现在因为城市规划,需要拆迁,现在给我们补偿是40平房的按照4000元/平房补助,剩下的30多平房按照200元/平方补助。 我想问:1、现在不给房,说是没有房子,合理吗?如果我不要货币补偿而要房子补
房子要拆迁,可是并未看到拆迁补偿的明细表,只是各户拿到一个第三方的赔偿评估表。据我个人了解,常州武进相关的96号文件比较透明。如果当地政府并未公开发布明细表,是否违规了,我们该怎么办,谢谢啦。 谢谢你(邓明友)的回答,不过你的回答可以归类于文不答题。
你好,我是新疆巴楚县的,我们家在县种子公司家属院.今年政府出了份文件,说要让一家投资公司在我们家所在的家属院投资开发一个职工集资住宅区.我们家属院有40余户住户.都有房产证.但没有土地使用证.因为地皮是公家的. 我们住的房子也不算危旧房,2003年我们县周边有发生过一次6.8级地震,房屋也没有受影响.现在却要让我们搬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