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拆迁安置

关于房屋拆迁补偿的问题

关于房屋拆迁补偿的问题 大家好!我是郑州的一个市民。
家里是铁路集资盖的平房,房本上只有40平房的面积,我们自己在外面又盖了30多平房的房子,那么现在因为城市规划,需要拆迁,现在给我们补偿是40平房的按照4000元/平房补助,剩下的30多平房按照200元/平方补助。
我想问:1、现在不给房,说是没有房子,合理吗?如果我不要货币补偿而要房子补偿可以吗?
2/30多平方属于附属物了,给补偿的那么低合理吗?不合理应该怎么定价?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尾巴丢了(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0-05-28 11:51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