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在单位从事投标经标工作,2011年2月21日节后正式上班,我因黑龙江老家有事没上班,3月7日下午突然接到单位发来的短信,跟我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说解除合同的理由是没请假,属于自动离职并扣掉2月份的全部工资,并不给我办理失业金,同时所欠的内债(包手2008年一个月的工资和三年的采暖费及多年的住房公积金)也不给说没钱。 问:1、我能得到补偿金吗?如果能怎么算,2004年工作至今; 2、怎么才能让单位给我办失业金,失业金名称已满是什么意思,沈阳市真的有这种限制吗,有文件吗? 3、内债问题我怎么才能尽快拿到手 以上三条劳动裁能解决吗 希望专家能尽快给我解答
我在2000年到2006年12月底都是在电信上班,养老保险也交到了06年底,07年1月的工资他们还发给,2007年1月31日后电信不再给续签合同,不给续签就是辞退了不给去上班了,电信公司是否有经济补偿和每月发放失业金的义务?我看到有的同事前几个月也是被辞退了,电信公司就主动的赔偿了他们,我们当年为什么没有给办理?是否当年
下面是单位给我发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 xxx先生:你系我单位劳动合同制员工,劳动合同期限(有固定合同期限):2008年12月17日至2011年12月16日,现因销售网络调整,我单位已不能为你提供工作岗位,你与本单位的劳动合同已于2010年9月30日起解除,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及公司制度,我单位将依法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2000元。
请问我是05年11月到公司任职,07年11月重新签订了新的劳动合同,为期3年,到2010年11月止,现公司提出不准备续签合同,我可以得到几个月的经济补偿?(原合同中未对经济补偿的年限进行明确说明)
我在公司签了2年的合同还有一个月到期,现在公司裁员把我辞退,一起辞退的还有35人。还有一个月的工资没发,而且没个月公司扣除本月工资的10%作为年底奖金,我想咨询一下像这种情况公司怎么补偿?如果产生纠纷我应该用什么法律条文来争取我的利益。
你好! 我是2007年4月进的公司,最近的一份合同是11月30号到期,到期后公司不予我续签合同,是否应该给予我一定的经济补偿?应该怎样计算?谢谢
我是一名国有企业的职工,本人于1986年1月参加工作,并签订了三年期的合同。合同到期后,单位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与我终止了劳动合同。最近单位改制,我找到单位,他说单位在1989年说已我终止了劳动合同,现在我不是单位的职工了,他们这样做符合相关法规程序吗?我不旦不知情还没有得任何经济补偿,他们这样做对吗,我能得
我和公司签定了三年合同,2010年12月底到期,但因我2010年3月生病就没有上班了。现在公司通知我12月合同到期就不再续签了,要我回公司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请问我能领到失业金和经济补偿金吗?
我有事须请事假5天,但领导不同意,就旷工了5天,公司现在将解除劳动合同,我能拿到失业金与经济补偿金吗?我所在公司为日资企业。